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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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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outdoorwastewaterengineeringGB 50014-2021主编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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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安全,科学设计室外排水工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防治城市内涝灾害和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利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1.0.3 排水工程设计应以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规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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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排水工程 wastewater engineering 收集、输送、处理、再生污水和雨水的工程。2.0.2 雨水系统 stormwater system 下渗、蓄滞、收集、输送、处理和利用雨水的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涵盖从雨水径流的产生到末端排放的全过程管理及预警和应急措施等。2.0.3 污水系统 wastewater system 收集、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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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排水工程
3.1 一般规定 3.2 雨水系统 3.3 污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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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遵循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相互配合、有效衔接。 3.1.2 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气候特征、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再生利用等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 2 除降雨量少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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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雨水系统
3.2.1 雨水系统应包括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等工程性措施和应急管理的非工程性措施,并应与防洪设施相衔接。 3.2.2 源头减排设施应有利于雨水就近入渗、调蓄或收集利用,降低雨水径流总量和峰值流量,控制径流污染。 3.2.3 排水管渠设施应确保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下雨水的转输、调蓄和排放,并应考虑受纳水体水位的影响。 3.2.4 源头减排设施、排水管渠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应作为整体系统校核,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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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污水系统
3.3.1 污水系统应包括收集管网、污水处理、深度和再生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3.3.2 城镇所有用水过程产生的污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径流应纳入污水系统。配套管网应同步建设和同步投运,实现厂网一体化建设和运行。 3.3.3 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的再生利用和安全排放;不应影响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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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4.1 设计流量 4.2 设计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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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设计流量
Ⅰ雨水量 4.1.1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4.1.2 当降雨量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源头减排设施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 4.1.3 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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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设计水质
4.2.1 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确定。当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40g/(人·d)~60g/(人·d)计算; 2 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可按40g/(人·d)~70g/(人·d)计算; 3 生活污水的总氮量可按8g/(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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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
5.1 一般规定 5.2 水力计算 5.3 管道 5.4 检查井 5.5 跌水井 5.6 水封井 5.7 雨水口 5.8 截流设施 5.9 出水口 5.10 立体交叉道路排水 5.11 倒虹管 5.12 渗透管渠 5.13 渠道 5.14 雨水调蓄设施 5.15 管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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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排水管渠系统应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分期建设。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按远期规划设计流量设计,按现状水量复核,并考虑城镇远景发展的需要。 5.1.2 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应与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设计相协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干管应布置在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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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水力计算
5.2.1 排水管渠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设计流量(m³/s); 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²); v——流速(m/s)。 5.2.2 恒定流条件下排水管渠的流速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流速(m/s); R—&md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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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管道
5.3.1 不同直径的管道在检查井内的连接应采用管顶平接或水面平接。 5.3.2 管道转弯和交接处,其水流转角不应小于90°。当管径小于或等于300mm且跌水水头大于0.3m时,可不受此限制。 5.3.3 管道地基处理、基础形式和沟槽回填土压实度应根据管道材质、管道接口和地质条件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3.4 管道接口应根据管道材质和地质条件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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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检查井
5.4.1 检查井的位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跌水处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 5.4.2 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的检查井井盖应有标识。 5.4.3 检查井宜采用成品井,其位置应充分考虑成品管节的长度,避免现场切割。检查井不得使用实心黏土砖砌检查井。砖砌和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底板。 5.4.4 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应根据疏通方法等的具体情况确定,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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