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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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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8.7 火灾报警
8.7.1 工厂应根据工厂类型、规模和场所,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工厂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原料及其制品的仓库; 2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车间或部位。8.7.2 工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可只设一个消防控制室;各独立厂房宜采用火灾区域报警系统,火灾区域报警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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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建筑、结构
9.1 一般规定 9.2 生产厂房 9.3 辅助用房 9.4 建筑防火、防腐蚀 9.5 结构形式和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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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结构、防火安全、节能环保等技术要求,并应满足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水、防结露、防腐蚀等要求。9.1.2 建筑、结构设计应采用适用的新材料和新技术。9.1.3 地震区的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9.1.1 棉纺织厂应有良好的保温隔热、自然通风和排气效果,对于有腐蚀性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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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生产厂房
9.2.1 厂房的建筑、结构形式应综合建厂地区的建设条件、地形地质、气象、抗震设防和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或排架结构及门式刚架轻钢结构形式。9.2.2 厂房建筑平面和内部空间应满足生产工艺布置、采光、照明、通风换气等要求,并应流程合理、方便操作、有利于设备安装及检修。9.2.3 厂房围护结构应根据建厂地区的气象条件确定,应满足建筑物保温、隔热及防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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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辅助用房
9.3.1 生产附房宜与厂房结合,可布置在厂房两侧或四周。附房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门式刚架轻钢结构。9.3.2 空调室的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进风位置不宜与厕所及散发其他有害气体的房间相邻。空调室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应满足设备安装和检修要求。空调洗涤水池不应跨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水池周围墙壁和水池底部应采取防水措施。9.3.3 仓库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单层排架、门式刚架轻钢结构或砌体结构,也可采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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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建筑防火、防腐蚀
9.4.1 当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序位于同一防火分区时,该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生产厂房、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9.4.2 原棉分级室、回花室和开清棉车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墙体同其他车间分隔,隔墙上应设置甲级防火门。9.4.3 支撑设备的钢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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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结构形式和构造
9.5.1 厂房的跨度、柱距和高度可按本标准第5.3.2条和第5.3.3 条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工艺要求和建设条件调整。9.5.2 厂房结构形式可采用单层门式刚架轻钢结构和单层或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9.5.3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0.10g)时,厂房结构还可采用单层钢筋混凝土锯齿结构形式。9.5.4 单层门式刚架轻钢结构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门式刚架轻钢结构厂房宜采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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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给水排水
10.1 一般规定 10.2 水源与给水处理 10.3 水量、水质、水压 10.4 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5 消防给水系统 10.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7 污水处理与废水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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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应贯彻国家节约水资源、一水多用的原则,并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及厂区排水的要求。10.1.2 水源选择应符合工厂所在地的水资源规划要求。10.1.3 给水工程设计宜结合工厂所在地的水源状况,采取分水质给水,雨水收集和废水处理回用措施。10.1.4 厂区总进水口应设置计量装置,车间进水口和主要用水点宜设置计量装置。条文说明10.1.1 “节约水资源、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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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水源与给水处理
10.2.1 水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源水量应稳定可靠,水质应满足生产、生活及消防等用水要求; 2 当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满足对地下水管理的相关要求; 3 当采用城镇自来水为水源时,可采取直接供水或设水池、水塔等调节设施,结合增压设备二次供水; 4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工厂规模和项目的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和经济合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宜为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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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水量、水质、水压
10.3.1 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用水量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浆纱机用水量,可按每台0.6m³/h~1.2m³/h计算; 2)磨钢领用水量,可按万锭0.03m³/h计算; 3)皮辊室用水量,可按万锭0.06m³/h计算。 2 辅助工程用水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喷淋式空调的补充水率,宜按系统循环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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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4.1 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系统设置应综合水源及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及其水质和水压等要求确定; 2 当采用城镇自来水为水源时,可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管网; 3 当有多种水源可选择,宜采用分水质给水系统; 4 热水供水系统宜根据热源情况单独设置。10.4.2 给水管网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生产或生活给水与室外消防用水合用的给水管网应呈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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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消防给水系统
10.5.1 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工厂规模、水源条件、公用消防设施、工厂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等因素设置。10.5.2 每座厂房生产规模5万纱锭及以上的纺部分级室、开清棉车间及滤尘室和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原料、成品仓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中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原棉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5.3 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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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6.1 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系统应结合市政排水条件,按“清污分流、分别排放”的原则设计,分系统应就近排入城镇管网或回用; 2 生产生活排水量可按生产生活用水量的90%计算; 3 厂区雨水排水量应根据工厂所在地气象资料通过计算确定。10.6.2 排水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废水)室外排水管宜采用塑料管、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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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污水处理与废水回用
10.7.1 空调用冷冻水和空压机、制冷机冷却水应循环使用;清洁废水应采取收集、再利用的措施。10.7.2 污水处理与废水回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25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10.7.1 棉纺织厂大多采用开放式喷淋水空调系统,经喷淋后的空调水仅含有少量棉短绒和杂质。为节约水资源,空调废水、空压及制冷机冷却水应经过滤后循环使用,以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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