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50011-2010(2024年版)
订阅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50011-2010(2024年版)

局部修订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建筑抗震设计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011-2010。 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住房
2024-12-6 10:17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GB 50011-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0 年 1 2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60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
2024-12-6 10:17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基本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
2024-12-6 10:17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2.2 主要符号
2024-12-6 10:17
2.1 术语
2.1.1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precautionary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2.1.2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precautionary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2.1.3 地震动参数区
2024-12-6 10:17
2.2 主要符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FEk、FEvk---结构总水平、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GE、Geq---地震时结构 (构件)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等效总重力荷载代表值; wk---风荷载标准值; SE---地震作用效应 (弯矩、轴向力、剪力、应力和变形); S---地震作用效应与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Sk---作用、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M---弯矩;
2024-12-6 10:17
3 基本规定
3.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3.2 地震影响3.3 场地和地基3.4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性3.5 结构体系3.6 结构分析3.7 非结构构件3.8 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3.9 结构材料与施工3.10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3.11 建筑物地震反应观测系统
2024-12-6 10:17
3.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3.1.1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3.1.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的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3.1.3 对按规定需编制抗震设防专篇的建筑,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抗震设防专篇,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 条文说明3.1.1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经济实力
2024-12-6 10:17
3.2 地震影响
3.2.1 建筑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应采用相应于抗震设防烈度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特征周期表征。3.2.2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3.2.2的规定。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地区内的建筑,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和8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表3.2.2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3.2.3 地震影响的特征周期
2024-12-6 10:17
3.3 场地和地基
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3.3.2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
2024-12-6 10:17
3.4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性
3.4.1 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 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3.4.2 建筑设计应重视其平面、立面和竖向剖面的规则性对抗震性能及经济合理性的影响,宜择优选用规则的形体,其抗侧力构件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侧向刚度沿竖向宜均匀
2024-12-6 10:17
3.5 结构体系
3.5.1 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地基、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3.5.2 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 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
2024-12-6 10:17
3.6 结构分析
3.6.1 除本规范特别规定者外,建筑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此时,可假定结构与构件处于弹性工作状态,内力和变形分析可采用线性静力方法或线性动力方法。3.6.2 不规则且具有明显薄弱部位可能导致重大地震破坏的建筑结构,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分析。此时,可根据结构特点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或弹塑性时程分析方法。 当本规范有具体规定时,尚可采用简化方法计算
2024-12-6 10:17
3.7 非结构构件
3.7.1 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3.7.2 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进行。3.7.3 附着于楼、屋面结构上的非结构构件,以及楼梯间的非承重墙体,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避免地震时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设备。3.7.4 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估计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
2024-12-6 10:17
3.8 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
3.8.1 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可用于对抗震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有较高要求或专门要求的建筑。3.8.2 采用隔震或消能减震设计的建筑,当遭遇到本地区的多遇地震影响、设防地震影响和罕遇地震影响时,可按高于本规范第1.0.1条的基本设防目标进行设计。条文说明3.8.1 建筑结构采用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是一种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的技术。 本次修订,取消了2001规范“主要用于高烈度设防&rdq
2024-12-6 10:17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8 15:56 , Processed in 0.145610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