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1 消防标准修改单的负责起草单位、编制组和归口SC秘书处共同协作完成报批文件的准备工作。
14.3.2 消防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文件及数量:
a) 标准修改单报批表(1份);
b) 标准修改申报单(3份);
c) 标准修改单报批稿(5份);
d) 标准修改单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3份);
e) 标准修改单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表(3份);
f)
15.1 标准制修订项目应严格按签订的合同书执行,无特殊原因不应改变项目计划进度、标准参编单位 和标准编制组成员。15.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调整项目计划进度: a) 相关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或相关消防产品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对标准化对象进行调整; b) 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技术难点,需进一步开展相关试验研究; c) 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发生较大
消防标准审查专家签字表式样见表F.1,表中各栏内容填写要求如下:
a) 姓名栏内应列出审查标准的TC 113或SC的所有委员和特邀专家名单,包括未出席审查会的委员;
b) 本会职务是指在TC 113或SC中的职务,如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委员;如未在组织审查的TC 113或SC中任职,则填写特邀专家;
c) 参加审查的委员或特邀专家应在签字栏内签名;参加审查的委员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