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订阅

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7.7 湿法炼锌
7.7.1 锌精矿焙烧应采用流态化焙烧炉。7.7.2 浸出工序应采用连续浸出的机械搅拌槽。7.7.3 浓密工序宜采用高效浓密机。7.7.4 浸出渣过滤宜采用箱式压滤机、箱式隔膜压滤机和立式压滤机。7.7.5 净化工序采用连续净化时,除铜、镉应采用机械搅拌槽,过滤设备宜采用箱式压滤机。7.7.6 电积工序宜采用树脂混凝土电解槽,废液冷却应采用空气冷却塔。7.7.7 大型湿法炼锌剥锌作业宜采用机械剥锌
2024-12-4 14:40
8 总平面和车间配置
8.1 一般规定8.2 物料的贮存与准备8.3 氧气底吹熔炼、顶吹熔炼、氧气底吹熔炼直接炼铅(QSL)法、基夫赛特(Kivcet)法、闪速熔炼法炼铅8.4 液态富铅渣直接还原熔炼8.5 铅精炼8.6 湿法炼锌8.7 密闭鼓风炉炼锌(ISP)条文说明 本章所叙为铅锌冶炼厂总平面布置原则,主要冶炼工序的车间配置参数。生产车间的跨度及长度以满足生产操作、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相关法规的要求。
2024-12-4 14:40
8.1 一般规定
8.1.1 根据建厂地区的风向及生产操作特点,车间厂房宜向阳布置,同时应根据车间之间物料流向布置车间位置,应利用地形,减少基建作业的土石方量。8.1.2 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道路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排水、物流和人流方向等法规、规范的规定。8.1.3 厂区道路及道路与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厂区管网布置的要求。8.1.4 铅锌冶炼厂厂房应满足生产、设备安装与检修要求。8.1.5 铅锌冶炼
2024-12-4 14:40
8.2 物料的贮存与准备
8.2.1 干燥车间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筒干燥机应配置于厂房内; 2 采用单台圆筒干燥机时厂房跨度应为7m~9m,采用多台圆筒干燥机时两台干燥机的中心距离应为7m~9m。8.2.2 配料车间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料仓的配置应根据料仓数量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决定单列或双列配置,配料仓数量不大于7个时,宜采用单列布置; 2 配料仓下的配料胶带给料机应设置称量装置,
2024-12-4 14:40
8.3 氧气底吹熔炼、顶吹熔炼、氧气底吹熔炼直接炼铅(QSL)法、基夫赛特(Kivcet)法、闪速熔炼法炼铅
8.3.1 氧气底吹熔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氧气底吹熔炼炉应配置在12m~15m主跨内,氧气底吹熔炼主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但主跨内的各楼层土建结构应采用钢结构; 2 氧气底吹熔炼炉定量给料系统应设置在副垮内; 3 氧气底吹熔炼炉主厂房的氧气管道在进厂房前应设阻火段和过滤器,氧气管道在室内应为不锈钢管,氧气管道的设计、安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氧气管道设计、安装有关标准
2024-12-4 14:40
8.4 液态富铅渣直接还原熔炼
8.4.1 液态富铅渣直接还原熔炼、烟化炉烟化车间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态富铅渣直接还原熔炼、烟化炉烟化车间的主厂房主跨跨度宜为12m~15m,主跨内宜配置液态富铅渣直接还原熔炼炉,烟化炉宜配置在12m~15m副跨内; 2 液态富铅渣直接还原熔炼炉、烟化炉应设置余热锅炉; 3 液态富铅渣直接还原熔炼炉的炉渣宜直接流入烟化炉烟化。8.4.2 液态富铅渣直接还原熔炼炉、烟
2024-12-4 14:40
8.5 铅精炼
8.5.1 初步火法精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粗铅(包括残极)熔化、脱铜、阳极浇铸及精铅铸锭宜就近配置; 2 熔铅锅锅面应设通风罩。8.5.2 电解精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铅电解车间应位于厂区的下风侧; 2 电解车间厂房应采用单跨,电解槽宜采用单级循环配置,应视生产规模排成双行或四行;计算厂房跨度时,侧边走道宽度应将吊车吊钩到边槽极板的距离计算在内,中间走道宽不宜小于2.
2024-12-4 14:40
8.6 湿法炼锌
8.6.1 焙砂浸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浸出主厂房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焙砂浸出应采用机械搅拌浸出槽连续浸出,年产100kt电锌的车间宜采用双列配置; 2) 连接浸出槽之间溜槽坡度宜为3%,操作楼层楼面的标高应按矿浆经溜槽自流入浓密机设计; 3) 浸出槽焙砂应采用定量称重干式加料方式; 4) 浸出槽盖板上应设置排气管;
2024-12-4 14:40
8.7 密闭鼓风炉炼锌(ISP)
8.7.1 烧结焙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设备均应在地面以上配置,不得在地坑内配置; 2 破碎烧结块的齿辊破碎机,宜配置在烧结厂房内部; 3 仪表控制室宜配置在烧结机头部一端的厂房内部; 4 上料系统宜配置在烧结主厂房的副跨内。8.7.2 熔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总图配置上,鼓风炉工序与备料工序宜紧密相连;在风向位置上,两厂房宜与主导风向平行配置; 2
2024-12-4 14:40
9 辅助生产设施
9.0.1 大型湿法炼锌厂可设阴极和阳极制备工段、锌浮渣处理工段和锌粉制备工段。9.0.2 铅锌冶炼厂的二氧化硫工艺烟气,应设置二氧化硫回收装置,并应生产硫酸。9.0.3 采用烟化炉挥发铅锌的冶炼厂应设粉煤制备车间。9.0.4 锌粉制备及粉煤制备车间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安全、防火有关标准的规定。大型粉煤车间、电炉锌粉制备车间的贮仓及管道宜采用氮气加压充气防护措施。9.0.5 冶炼过程中使用富氧或纯氧时
2024-12-4 14:40
10 有价金属回收
10.1 一般规定10.2 铅冶炼厂有价金属回收10.3 锌冶炼厂有价金属回收
2024-12-4 14:40
10.1 一般规定
10.1.1 对铅精矿、锌精矿、混合铅锌精矿中所含主金属外的其他有价元素,应视其含量的经济价值回收利用。10.1.2 铅锌冶炼生产系统中产出的各种烟尘、中间渣,当返回生产系统可回收有价金属时,宜返回生产系统;不宜返回生产系统的,应开路处理;暂难处理的,应妥善保存或外售。10.1.3 湿法工艺产出的含铁浸出尾渣,应视其品位作为炼铁原料或暂时堆存。10.1.4 废(污)水处理站产出的渣,宜返回生产系统
2024-12-4 14:40
10.2 铅冶炼厂有价金属回收
10.2.1 铅精矿的火法熔炼时,应从产出的烟气、烟尘、炉渣中分别回收有价金属(元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烟气中以硫酸、液体二氧化硫或硫磺形态回收硫时,硫的总回收率应大于95%; 2 当铅精矿镉、铟、硒、碲、铊含量高时,宜从烟尘中回收铅、镉、硒、碲、铊; 3 宜从炉渣烟化所产出的氧化锌中回收铅、锌、铟、锗。10.2.2 粗铅火法精炼产出的铜浮渣、碲渣、砷锑锡渣、银锌壳、锌
2024-12-4 14:40
10.3 锌冶炼厂有价金属回收
10.3.1 湿法炼锌过程的伴生元素回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流态化焙烧工艺烟气应采用制酸装置,利用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生产硫酸; 2 富氧直接浸出的浸出渣应从中回收元素硫; 3 锌精矿中的铜和镉应从浸出液净化产出的铜镉渣中回收。铜应以铜精矿形态回收;镉应制成粗镉或精镉,镉的冶炼回收率应为75%~85%; 4 锌精矿中的伴生金属达到表10.3.1规定的含量时,应进行回收;表10
2024-12-4 14:40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024-12-4 14:40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8 18:57 , Processed in 0.100765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