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2017
订阅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2017

14.4 挠度计算
14.4.1 组合梁的挠度应分别按荷载的标准组合和准永久组合进行计算,以其中的较大值作为依据。挠度可按结构力学方法进行计算,仅受正弯矩作用的组合梁,其弯曲刚度应取考虑滑移效应的折减刚度,连续组合梁宜按变截面刚度梁进行计算。按荷载的标准组合和准永久组合进行计算时,组合梁应各取其相应的折减刚度。 14.4.2 组合梁考虑滑移效应的折减刚度B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E——钢梁
2024-12-5 10:45
14.5 负弯矩区裂缝宽度计算
14.5.1 组合梁负弯矩区段混凝土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最大裂缝宽度wmax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按轴心受拉构件进行计算,其值不得大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所规定的限值。 14.5.2 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开裂截面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力σsk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Icr—&mda
2024-12-5 10:45
14.6 纵向抗剪计算
14.6.1 组合梁板托及翼缘板纵向受剪承载力验算时,应分别验算图14.6.1所示的纵向受剪界面a-a、b-b、c-c及d-d。 14.6.2 单位纵向长度内受剪界面上的纵向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单位纵向长度上b-b、c-c及d-d受剪界面(图14.6.1)的计算纵向剪力为: 2 单位纵向长度上a-a受剪界面(图14.6.1)的计算纵向图14.6.1 混凝土板纵向受剪界面
2024-12-5 10:45
14.7 构造要求
14.7.1 组合梁截面高度不宜超过钢梁截面高度的2倍,混凝土板托高度hc2不宜超过翼板厚度hc1的1.5倍。 14.7.2 组合梁边梁混凝土翼板的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有板托时,伸出长度不宜小于hc2; 2 无板托时,应同时满足伸出钢梁中心线不小于150mm、伸出钢梁翼缘边不小于50mm的要求(图14.7.2)。 14.7.3 连续组合梁在中间支座负弯矩区的上部纵向钢筋及分布
2024-12-5 10:45
15 钢管混凝土柱及节点
15.1 一般规定 15.2 矩形钢管混凝土柱 15.3 圆形钢管混凝土柱 15.4 钢管混凝土柱与钢梁连接节点
2024-12-5 10:45
15.1 一般规定
15.1.1 本章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钢管混凝土柱及节点的设计和计算。 15.1.2 钢管混凝土柱可用于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框架-支撑结构、筒中筒结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和杆塔结构。 15.1.3 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与钢管混凝土柱相连的框架梁宜采用钢梁或钢-混凝土组合梁,也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 15.1.4 钢管的选用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规定,混凝土的强
2024-12-5 10:45
15.2 矩形钢管混凝土柱
15.2.1 矩形钢管可采用冷成型的直缝钢管或螺旋缝焊接管及热轧管,也可采用冷弯型钢或热轧钢板、型钢焊接成型的矩形管。连接可采用高频焊、自动或半自动焊和手工对接焊缝。当矩形钢管混凝土构件采用钢板或型钢组合时,其壁板间的连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 15.2.2 矩形钢管混凝土柱边长尺寸不宜小于150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mm。 15.2.3 矩形钢管混凝土柱应考虑角部对混凝土约束作用的减弱,当长边
2024-12-5 10:45
15.3 圆形钢管混凝土柱
15.3.1 圆钢管可采用焊接圆钢管或热轧无缝钢管等。 15.3.2 圆形钢管混凝土柱截面直径不宜小于180mm,壁厚不应小于3mm。 15.3.3 圆形钢管混凝土柱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钢管对混凝土的环箍作用;当直径大于2m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混凝土收缩的影响。 15.3.4 圆形钢管混凝土柱受拉弹性阶段计算时,可不考虑混凝土的作用,仅计算钢管的受拉承载力;钢管屈服后,可考虑钢管和混凝土共同工作,
2024-12-5 10:45
15.4 钢管混凝土柱与钢梁连接节点
15.4.1 矩形钢管混凝土柱与钢梁连接节点可采用隔板贯通节点、内隔板节点、外环板节点和外肋环板节点。 15.4.2 圆形钢管混凝土柱与钢梁连接节点可采用外加强环节点、内加强环节点、钢梁穿心式节点、牛腿式节点和承重销式节点。 15.4.3 柱内隔板上应设置混凝土浇筑孔和透气孔,混凝土浇筑孔孔径不应小于200mm,透气孔孔径不宜小于25mm。 15.4.4 节点设置外环板或外加强环时,外环板的挑出宽
2024-12-5 10:45
16 疲劳计算及防脆断设计
16.1 一般规定 16.2 疲劳计算 16.3 构造要求 16.4 防脆断设计
2024-12-5 10:45
16.1 一般规定
16.1.1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重复作用的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当应力变化的循环次数n等于或大于5×104次时,应进行疲劳计算。 16.1.2 本章规定的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疲劳计算,不适用于下列条件: 1 构件表面温度高于150℃; 2 处于海水腐蚀环境; 3 焊后经热处理消除残余应力; 4 构件处于低周-高应变疲劳状态。 16.1.3 疲劳计算应采用基于名
2024-12-5 10:45
16.2 疲劳计算
16.2.1 在结构使用寿命期间,当常幅疲劳或变幅疲劳的最大应力幅符合下列公式时,则疲劳强度满足要求。 1 正应力幅的疲劳计算: 对焊接部位: 对非焊接部位: 2 剪应力幅的疲劳计算: 3 板厚或直径修正系数yt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对于横向角焊缝连接和对接焊缝连接,当连接板厚t(mm)超过25mm时,应按下式计算: 2)对于螺栓轴向受拉连接,当螺栓
2024-12-5 10:45
16.3 构造要求
16.3.1 直接承受动力重复作用并需进行疲劳验算的焊接连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11.3.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使用塞焊、槽焊、电渣焊和气电立焊连接; 2 焊接连接中,当拉应力与焊缝轴线垂直时,严禁采用部分焊透对接焊缝、背面不清根的无衬垫焊缝; 3 不同厚度板材或管材对接时,均应加工成斜坡过渡;接口的错边量小于较薄板件厚度时,宜将焊缝焊成斜坡状,或将较厚板的一
2024-12-5 10:45
16.4 防脆断设计
16.4.1 钢结构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连接构造和加工工艺的选择应减少结构的应力集中和焊接约束应力,焊接构件宜采用较薄的板件组成; 2 应避免现场低温焊接; 3 减少焊缝的数量和降低焊缝尺寸,同时避免焊缝过分集中或多条焊缝交汇。 16.4.2 在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30℃的地区,焊接构件宜采用实腹式构件,避免采用手工焊接的格构式构件。 16.4.3 在工作温度
2024-12-5 10:45
17 钢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
17.1 一般规定 17.2 计算要点 17.3 基本抗震措施
2024-12-5 10:45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5-16 12:42 , Processed in 0.102286 second(s), 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