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帖子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
订阅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

前言
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Battery SwapInfrastructure SystemT/ASC 17-2021批准单位:中国建筑学会施行日期:2021年5月1日 本标准根据中国建筑学会《关于发布<2019 年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编制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会标[201
2024-12-6 15:10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方针政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便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园区、公共停车场(库)中采用整车充电模式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的工程设计。 1.0.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电动汽车发展技
2024-12-6 15:10
2 术语与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2024-12-6 15:10
2.1 术语
2.1.1 充换电设施 charging/battery swap infrastructure 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设施的总称,包括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电池配送中心、集中或分散布置的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等。 2.1.2 充电设施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充换电设施的一种,采用整车充电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称。 2.1.3 充电设备 cha
2024-12-6 15:10
2.2 符号
RCD——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residual current device DC——直流 direct current AC——交流 alternating current LPD——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 IMD&mdash
2024-12-6 15:10
3 基本规定
3.0.1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置宜以驻地停车场(库)为电动汽车充电的主要场所,公共充电站、电池更换站、有人管理的公共停车场(楼)为辅助充电场所。 3.0.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3.0.3 充电设备不应设置在汽车库(场)通道出入口两侧,且不应设置在走廊或疏散通道上,不应影响车辆和人员正常通行。 3.0.4 公共充电站、电池更换
2024-12-6 15:10
4 规划选址
4.1 规划 4.2 选址
2024-12-6 15:10
4.1 规划
4.1.1 公共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应根据电动汽车用户需要,确定其规模、数量和服务半径。公用充电设备和专用充电设备宜集中布置、统一管理。 4.1.2 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在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库)的配置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住宅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2 新建的大于20000㎡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充电停车位配置比例应不
2024-12-6 15:10
4.2 选址
4.2.1 充换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电源接入的要求,宜利用就近的供电、消防、通风及防洪、排水等公用设施。 4.2.2 公共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 2 应满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的规定; 3 充换电设施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4
2024-12-6 15:10
5 充换电设施
5.1 一般规定 5.2 设施选择 5.3 设施布置 5.4 设备安装
2024-12-6 15:10
5.1 一般规定
5.1.1 充换电设施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便于车辆充电,且不应妨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5.1.2 充换电设施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合理选择充换电设备。 5.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标识与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换电区域应设置充换电设施标志和标识,表示充换电设施的位置、方向及功能等; 2 设置的标识、标志包括导向、功能识别、禁止、警告、指令等类别;
2024-12-6 15:09
5.2 设施选择
5.2.1 充换电设施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常驻地的充电设施应以慢充为主; 2 对需要快充的场所,可选择三相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交/直流一体充电机、充电主机系统; 3 重量较重、体积较大的充电设备应选择落地式,重量较轻、体积较小的充电设备宜选择壁挂式或立柱式; 4 室外安装的交流充电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室内安装的充电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2
2024-12-6 15:09
5.3 设施布置
5.3.1 充电设备应根据车位、场地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采用侧面布置、后面布置、集中布置等布置方式。 5.3.2 公用充电设备和专用充电设备可“一位一桩”,也可多个车位共用一套充电设备,但充电设备需配备与车位数量相等的充电枪或充电终端。 5.3.3 停车场(库)宜将低压电源引至充电车位区域,并设置配电箱。当采用充电主机系统时,充电主机应靠近充电车位。条文
2024-12-6 15:09
5.4 设备安装
5.4.1 充电设备与充电车位、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满足操作及维修的要求,充电设备宜设置在两个车位之间的后方。当充电设备安装在车位正后方时,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0.4m。 5.4.2 交流充电桩可采用壁挂式、立柱式或落地式安装;大、中容量的非车载充电机应采用落地式安装,小容量的非车载充电机也可采用壁挂式安装;充电主机系统的充电主机宜布置在单独房间里,或采用箱式安装。 5.4.3
2024-12-6 15:09
6 供配电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负荷分级与计算 6.3 供电电源 6.4 配电系统 6.5 电能质量
2024-12-6 15:09
1234下一页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5-16 08:25 , Processed in 0.101630 second(s), 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