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订阅

【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6.5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6.5.1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3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
2024-12-5 10:18
6.6 天桥、栈桥和管沟
6.6.1 天桥、跨越房屋的栈桥以及供输送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栈桥,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6.6.2 输送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栈桥不应兼作疏散通道。 6.6.3 封闭天桥、栈桥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门洞以及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的封闭管沟(廊),均宜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6.4 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
2024-12-5 10:18
6.7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6.7.1 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6.7.2 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
2024-12-5 10:17
7 灭火救援设施
2024-12-5 10:17
7.1 消防车道
7.1.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
2024-12-5 10:17
7.2 救援场地和入口
7.2.1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7.2.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
2024-12-5 10:17
7.3 消防电梯
7.3.1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7.3.2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7.3.3 建筑高度大于32m
2024-12-5 10:17
7.4 直升机停机坪
7.4.1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²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 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
2024-12-5 10:17
8 消防设施的设置
本章规定了建筑设置消防给水、灭火、火灾自动报警、防烟与排烟系统和配置灭火器的基本范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气候、地理、人文等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各异、建筑的用途也千差万别,难以在本章中一一规定相应的设施配置要求。因此,除本规范规定外,设计时还应从保障建筑及其使用人员的安全、减少火灾损失出发,根据有关专业建筑设计标准或专项防火标准的规定以及建筑的实际火灾危险性,综合确定
2024-12-5 10:17
8.1 一般规定
8.1.1 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
2024-12-5 10:17
8.2 室内消火栓系统
8.2.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²的厂房和仓库; 2 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 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
2024-12-5 10:17
8.3 自动灭火系统
8.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 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
2024-12-5 10:17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卷烟仓库; 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
2024-12-5 10:17
8.5 防烟和排烟设施
8.5.1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 前室或合
2024-12-5 10:17
9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2024-12-5 10:17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8 22:08 , Processed in 0.096835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