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服务内容
7.2.1.1 基层消防组织的卫生人员主要为本组织内的消防员提供常见病的咨询和初步治疗,对在作战、训练时发生的急性损伤进行初步处理,并为需要进行进一步诊治的消防员联系上级医疗机构。
7.2.1.2 地市级消防组织卫生所主要服务内容:
a) 为本组织内的消防员提供健康咨询和诊疗;
b) 为处理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消防员提供现场的应急医疗服务;
c) 为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消防员联系上级
B.1 档案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档案、消防员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和其它档案。
B.1.1 消防组织应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包括:
a)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b) 职业健康管理方针、计划、目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工作总结等;
c) 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d) 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