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fire communication and command systemGB 5031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通信
2.0.1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fire communication and command center
设在消防指挥机构,能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政府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具有受理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报警、灭火救援调度指挥、情报信息支持等功能的部分。
2.0.2 移动消防指挥中心 mobile fire communication and command center
设在消防通信指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