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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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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4.4 车间运输
4.4.1 车间运输宜采用机械化、半机械化的运输工具。4.4.2 车间运输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辆应安全适用、结构紧凑、灵活轻便,刹车应可靠。 2 电动运输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封闭。 3 采用垂直运输的电梯轿厢规格及载重能力应与车间运输工具及负荷相适应。 4 多层厂房电梯设置数量不宜少于两台。4.4.3 车间运输工具种类和数量宜根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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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艺设备和工艺管道
5.1 设备与配置 5.2 设备布置 5.3 工艺管道条文说明 设备选择是工艺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设备选择首先应满足产品生产要求,并要求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操作维修方便。我国纺织机械的制造技术和整体装备水平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大部分主机设备已经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准备、织造和染整设备更新换代的周期日趋缩短,在工厂设计中可选择的新型技术和设备范围也越来越广,因此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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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设备与配置
5.1.1 工艺设备选择应满足生产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节约能源、操作简单和维修方便的原则。5.1.2 工艺设备配置,应满足连续生产、大卷装、产量平衡和品种调整的要求。织前准备能力宜大于织机生产能力,后整理能力宜大于织机生产能力。5.1.3 纺纱工艺设备配置数应综合工艺条件、参数、设备运转率和停台率计算确定。5.1.4 染纱、前织准备及织造工艺配台数应根据生产要求,综合工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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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设备布置
5.2.1 设备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进行合理排列,并应确定全部工艺设备的具体位置。5.2.2 设备布置应缩短半成品的运输距离,避免往返交叉运输,并应兼顾多品种生产的要求。5.2.3 同类型设备或操作上有关的设备宜布置在一起时,干、湿车间宜隔开,主要生产车间应按工艺流程划分清楚。5.2.4 设备间距和运输通道应满足设备本身及附属装置的占地面积、生产操作、安装维修、半成品运输、架空管线、地下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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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工艺管道
5.3.1 工厂的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开启及采光。5.3.2 当多根管道上下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介质管道应在冷介质管道之上; 2 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应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 3 气体管道宜在液体管道之上; 4 金属管道宜在非金属管道之上; 5 保温管道应在不保温管道之上。5.3.3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应将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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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生产辅助设施
6.1 生产辅助设施 6.2 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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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生产辅助设施
6.1.1 生产辅助设施宜布置在生产车间的附房内。6.1.2 牛仔布生产的纺部、织部和色织的生产辅助设施及建筑面积,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 50481的有关规定确定。也可根据生产类型、规模及生产组织形式调整。6.1.3 纬纱室和经纱室应设置在满足温湿度要求的车间内。色织厂的经、纬纱室的面积应满足生产要求。化验室、原料检验、染化料分析、成品检验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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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仓储
6.2.1 各类物资的储备应符合保证生产、加快周转、合理储备、防止损失的原则,确定仓库的面积。6.2.2 仓库布置应方便生产、方便运输,宜靠近使用部门,宜设置多层仓库。库内和库区货物的装卸运输,应提高机械化程度。6.2.3 仓库宜采用多层或单层建筑结构形式,单层原料库、成品库的梁底高度可为6.0m。机物料库宜采用货架式,梁底高度可为3.5m~4.0m。单层染化料库,梁底高度可为3.5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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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结构
7.1 一般规定 7.2 生产厂房 7.3 辅助用房 7.4 建筑防火 7.5 建筑防腐蚀 7.6 结构形式与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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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建筑、结构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生产厂房应有足够操作的检修面积和空间,且应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满足采光、通风、排雾、保温、隔热、防结露、防腐蚀等要求。7.1.2 建筑、结构的设计应采用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建筑结构形式。条文说明7.1.1 厂房建筑结构形式的确定首先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色织和牛仔布工厂的染纱、束状染色或浆染和后整理车间的练漂工序在生产过程中散发大量湿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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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生产厂房
7.2.1 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根据建厂地区的建设条件、地形、地质、气象、地震设防、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环境保护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2.2 厂房的建筑平面和内部空间应满足设备布置和生产的工艺要求,并应满足结构、电气、自控、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除尘等要求。7.2.3 散发大量湿热空气的厂房可采用设有排气井的单层锯齿形厂房、气楼式单层厂房、气楼带排气井厂房或设有排气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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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辅助用房
7.3.1 色织和牛仔布的生产辅房主要应包括经纬纱室、试化验室、浆料室、调浆间、空调室、变配电室、空压站、热力站、制冷站、染化料室、配液室。后整理车间的生产辅助用房应有气化室、碱回收站。7.3.2 空调室的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且不宜与厕所及其他散发不良气体的房间相邻。空调洗涤室水池周围的墙壁和底部应采取防水措施。7.3.3 压缩空气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独立设置,也可布置在车间附房内。建筑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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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建筑防火
7.4.1 生产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甲、乙、丙类厂房及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7.4.2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的后整、浆纱、织布厂房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后整理的烧毛间应为丙类,与其他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防火墙分隔,染纱、退浆及丝光、水洗、预缩应为丁类,其他干燥部位应是丙类。7.4.3 液氨整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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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建筑防腐蚀
7.5.1 生产厂房腐蚀性介质对建筑材料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7.5.2 储存腐蚀性介质,宜按介质的性质分类集中布置。7.5.3 当有腐蚀性介质作用时,厂房的建筑形式以及门窗的布置,应有利于厂房的自然通风。7.5.4 当有腐蚀性气体作用的厂房,室内墙面和钢筋混凝土构件以及钢结构构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7.5.5 有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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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结构形式与构造
7.6.1 厂房的结构设计应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确定结构形式。7.6.2 结构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并应进行方案比选,优化设计。7.6.3 厂房的染纱车间,前织准备、织造车间、后整理车间的退浆、丝光、水洗、拉幅、预缩车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应按二类确定;整装车间、单独布置的烧毛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可按一类确定;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砼结构,环境类别应按五类确定;厂房建筑结构的抗震等级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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