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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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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15 混装炸药车地面站
15.1 一般规定 15.2 固定式地面站 15.3 移动式地面站
2024-12-5 11:55
15.1 一般规定
15.1.1 为现场混装炸药车而进行的原材料储存,水相、油相、乳化基质等的制备和储存,装车作业,宜建立地面站。地面站可采用固定式地面站或移动式地面站。15.1.2 地面站生产的乳化基质应通过现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认可、分项试验方法和判据》GB 14372第8组试验的8(a)、8(b)、8(c)试验。15.1.3 地面站乳化基质生产控制系统应具有超温、超压、断料、冷却水断流等自动监控装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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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一般规定
15.1.1 为现场混装炸药车而进行的原材料储存,水相、油相、乳化基质等的制备和储存,装车作业,宜建立地面站。地面站可采用固定式地面站或移动式地面站。15.1.2 地面站生产的乳化基质应通过现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认可、分项试验方法和判据》GB 14372第8组试验的8(a)、8(b)、8(c)试验。15.1.3 地面站乳化基质生产控制系统应具有超温、超压、断料、冷却水断流等自动监控装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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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固定式地面站
15.2.1 地面站不应建设在危险品总仓库区内。15.2.2 当地面站内未设有起爆器材和炸药库房时,地面站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15.2.3 当地面站设置在危险品生产区内或地面站设有起爆器材和炸药库房时,硝酸铵储存、破碎,水相、油相、乳化基质等的制备和储存,装车作业生产工序的危险等级应为1.4级;电气危险场所应为F2区;防雷类别应为二类。地面站应设室外消火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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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移动式地面站
15.3.1 移动式地面站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分设制备挂车、生活挂车。15.3.2 移动式地面站不应设有起爆器材和炸药库房。15.3.3 移动式地面站的防火间距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15.3.4 移动式地面站消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15.3.5 移动式地面站电力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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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科研中试线
16.0.1 科研中试线应独立设置,不应和生产线布置在同一个建筑物内。16.0.2 科研中试线应根据科研中试的危险品危险等级及研制工序,确定科研中试线建筑物的危险等级。16.0.3 科研中试线宜布置在独立的符合安全要求地带或危险品生产区有利于安全的边缘地带。炸药科研中试线危险性建筑物与本线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本标准内部距离规定执行。当炸药科研中试线布置在危险品生产区内时,其与相邻其他生产线建筑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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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地形条件与内、外部距离增减值
A.0.1 当危险性建筑物紧靠山脚布置,其与山背后建筑物的外部距离可按下列规定减少: 1 计算药量小于或等于20t,山高大于或等于20m,山体的坡度大于或等于15°时,可减少25%~30%; 2 计算药量在20t~50t,山高大于或等于30m,山体的坡度大于或等于25°时,可减少20%~25%; 3 计算药量大于或等于50t,山高大于或等于50m,山体的坡度大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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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
B.0.1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爆炸冲击波超压当量值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注:未列入本表的新型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应由试验确定。B.0.2 民用爆炸物品的梯恩梯爆炸冲击波超压当量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乳化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为0.73,水胶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为0.76; 2 铵梯(油)类炸药、粉状铵油类炸药(含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铵油炸药、铵松蜡炸药、铵沥蜡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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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
B.0.1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爆炸冲击波超压当量值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注:未列入本表的新型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应由试验确定。B.0.2 民用爆炸物品的梯恩梯爆炸冲击波超压当量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乳化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为0.73,水胶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为0.76; 2 铵梯(油)类炸药、粉状铵油类炸药(含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铵油炸药、铵松蜡炸药、铵沥蜡炸药)、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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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危险品生产工序的卫生特征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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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火药、炸药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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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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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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