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订阅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of buildingGB 51204-201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
2024-12-4 10:36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的设计、施工、检测及验收,保证建筑物电气设施的运行稳定与安全可靠,确保建筑电气工程的电磁环境符合人体健康标准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电气工程电磁兼容的设计、施工、检测及验收。1.0.3 建筑电磁兼容电气工程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的产品。1.0.4 建筑电气工程
2024-12-4 10:36
2 术语
2.0.1 电磁环境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存在于给定场所的电磁现象的总和。2.0.2 电磁功率密度 electromagnetic power density 穿过与电磁波的能量传播方向垂直的面元的功率除以该面元的面积。2.0.3 等效辐射功率 equivalent radiation power 频率在1000MHz以下,等效
2024-12-4 10:36
3 电磁环境规划
3.1 一般规定 3.2 电磁环境评价与限值
2024-12-4 10:36
3.1 一般规定
3.1.1 建筑规划及选址应考虑周边的电磁环境,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应考虑其对建筑物及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3.1.2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应远离下列建筑物: 1 住宅建筑; 2 中小学教学楼与宿舍楼; 3 幼儿园; 4 医院病房楼; 5 适老建筑与养老设施。3.1.3 当移动通信基站设置在建筑物顶部或周边时,应通过第三方对电磁辐射环境进行评价。3.1.4
2024-12-4 10:36
3.2 电磁环境评价与限值
3.2.1 当建筑物位于表3.2.1所列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时,应进行电磁环境的仿真分析与综合评价。表3.2.1 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3.2.2 当建筑物位于无线发射设备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时,应根据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实施。3.2.3 当公众曝露在多个频率的电场、磁场、电磁场中时,电磁环境的评价应综合考虑其影响,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
2024-12-4 10:36
4 供配电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电网电能质量 4.3 电气设备的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4.4 电气设备的谐波抗扰度 4.5 供配电系统谐波及其防治 4.6 供配电系统电压异常及其防治
2024-12-4 10:36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35kV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计。4.1.2 工程设计时,应结合工程性质、非线性负荷配置与危害程度、电磁环境等因素,在谐波评估基础上确定谐波电流、电压暂降等限值指标。工程设备招标时,应根据供配电系统允许的谐波、电压骤降及闪变的限值标准编制技术文件。4.1.3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中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4.1.4 供配电系统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电磁兼容性检验
2024-12-4 10:36
4.2 电网电能质量
4.2.1 公共电网电压波动、电压变化、电压不平衡、电源频率变化和总谐波畸变率等参数的兼容水平宜符合表4.2.1的规定。表4.2.1 公共电网电压波动、电压变化、电压不平衡、电源频率变化和总谐波畸变率等参数的兼容水平限值4.2.2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的兼容水平宜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2.2 0.4kV电网各次电压谐波分量的兼容水平限值4.2.3 220V供电系统的基频附近间谐波引起闪
2024-12-4 10:36
4.3 电气设备的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4.3.1 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设备,谐波电流发射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类设备输入电流的各次谐波不应超过表4.3.1-1的限值。表4.3.1-1 A类设备限值 2 B类设备输入电流的各次谐波不应超过表4.3.1-1限值的1.5倍。 3 C类设备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4.3.1-2的限值。表4.3.1-2 C类设备限值 注:PF是电路的功率因数。 4
2024-12-4 10:36
4.4 电气设备的谐波抗扰度
4.4.1 电气设备对非3的倍数的奇次谐波抗扰度宜符合表4.4.1的规定。表4.4.1 电气设备对非3的倍数的奇次谐波抗扰度 注:X级是开放的等级,该等级由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确定,但是对于由低压公用供电系统供电的设备,不能低于等级2。4.4.2 电气设备对3的倍数的奇次谐波抗扰度宜符合表4.4.2的规定。表4.4.2 电气设备对3的倍数的奇次谐波抗扰度 注:X级是开放的等
2024-12-4 10:36
4.5 供配电系统谐波及其防治
4.5.1 供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4.5.2 配电变压器宜选用Dy型绕组结线形式。4.5.3 大功率谐波源设备宜由变电所或总配电间经专用回路供电。4.5.4 同一配电系统或同一配电回路中,非线性负载宜集中布置,并宜靠近电源侧。4.5.5 对谐波敏感的重要负载与谐波源设备宜分别由不同变压器或不同供电回路供电。4.5.6 X光机、CT机、核磁共振机等大功率
2024-12-4 10:36
4.6 供配电系统电压异常及其防治
4.6.1 当供配电系统中存在对电压短时中断、电压暂降等电压异常现象敏感的重要负载时,宜在相关供电回路或设备端设置电压自动补偿装置。4.6.2 配电系统中,电压自动补偿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重要负载对电压暂降敏感,且总补偿功率大于200kW时,可采用机械储能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2 当重要负载功率较小,且对电压暂降和电压突升敏感时,可采用动态电压调节器(DVR)等串
2024-12-4 10:36
5 建筑智能化系统电磁兼容性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系统设计 5.3 系统供电 5.4 线路敷设
2024-12-4 10:36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内部电磁环境、系统电磁敏感度、电磁骚扰和周边其他系统的电磁敏感度等因素,实现电子信息系统内部以及与供配电系统的电磁兼容性。5.1.2 建筑智能化系统抗扰度不应低于其应用环境的电磁辐射指标。5.1.3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主要机房不宜与强骚扰源贴邻布置。5.1.4 智能建筑配电系统宜采用TN-S制式。5.1.5 智能建筑信息设施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进户线
2024-12-4 10:36
1234下一页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9 01:55 , Processed in 0.105407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