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订阅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甘建消〔2020〕383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
2024-12-4 17:27
前言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主编单位: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部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 号)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
2024-12-4 17:27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保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质量,统一消防审查标准,特制定本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我省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工程: 1. 民用建筑; 2. 厂房; 3. 仓库; 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5. 可燃、助燃气体罐(区); 6. 装饰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幕墙工程及部分专项类建筑、 7. 汽车停车库、停车场、修车库;
2024-12-4 17:27
第二章 建筑专业
1 民用建筑 2 厂房和仓库 3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 4 木结构建筑 5 钢结构建筑 6 装饰装修工程 7 幕墙工程 8 专项类建筑
2024-12-4 17:27
2 厂房和仓库
2.1 总平面 2.1.1 消防车道 1. 工业建筑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2.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 飞机库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Ⅲ类飞机库可沿飞机库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尚应设置回车场。
2024-12-4 17:27
3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
3.1 总平面布置 3.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3.1.2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3.1.3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0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3.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
2024-12-4 17:27
4 木结构建筑
4.1.1 当木结构建筑的层数不超过 2 层、防火墙间的建筑面积小于 600 ㎡且防火墙间的建筑长度小于 60m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其他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可按 GB50016-11.0.1条的规定执行。 4.1.2 甲、乙、丙类厂房(库房)不应采用木结构建筑或木结构组合建筑。丁、戊类厂房(库房)和民用建筑,当采用木结构建筑或木结构组合建筑时,其允许层数
2024-12-4 17:27
5 钢结构建筑
5.1.1 钢结构防火保护措施及其构造应根据工程实际,考虑结构类型、耐火极限要求、工作环境等因素,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 5.1.2 在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结构的设计耐火等级,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所需要的防火保护措施及其防火保护材料的性能要求。 5.1.3 钢结构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按GB50016的规定确定。柱间支撑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柱相同,楼盖支撑的设计耐火
2024-12-4 17:27
6 装饰装修工程
6.1.1 申报资料中要明确装饰装修工程是新建建筑还是既有建筑改造。 6.1.2 对于既有建筑改造装修设计项目,以“鼓励改善提升,不降低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为原则进行装修设计。设计时应对既有建筑结构安全进行综合判定。设计文件中应包含改造前的消防设施情况、改造后的消防设施技术要求、既有建筑改造实施的技术可行性资料等相关内容。 6.1.3 已取得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文件的既有建
2024-12-4 17:27
7 幕墙工程
7.1.1 对于既有建筑的整体或局部改造维修幕墙工程,其主体建筑的消防设计、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及消防救援场地等设施的设置,已取得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文件的既有建筑,改善、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确实存在困难,可按照建设时原标准进行设计、审查,并应明确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文件的既有建筑,按照现行标准审查。 7.1.2 申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图消防技术审查的资料除总则中要
2024-12-4 17:27
8 专项类建筑
8.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8.1.1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分类应根据停车数量和车库总建筑面积两项内容来确定,先到哪项就按该项执行。对应表 GB50067-3.0.1。 2. 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以及地上 I 类汽车库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他车库耐火等级对应 GB50067-3.0.3,但当车库形式为附建式时,对应主体建筑的耐火等级,按照从严原则
2024-12-4 17:27
第三章 结构专业
1 结构设计说明 2 建筑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 3 钢结构、组合结构 4 木结构 5 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 6 消能减隔震构件及其它
2024-12-4 17:27
1 结构设计说明
1.1 结构专业施工图阶段应编制消防专项设计说明,可作为结构设计总说明中的独立章节或单独成图,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防火设计相关依据﹑建筑的防火分类、耐火等级、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钢结构的设计说明中还应包括防火涂料类型、涂层厚度、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防火保护材料的等效热传导系数或防火保护层的等效热阻、防火保护层的厚度、防火保护的构造、防火保护材料的使用年限等)及设计指标。 1
2024-12-4 17:27
2 建筑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
2.1 结构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确定。 2.2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h),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地基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2.3 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
2024-12-4 17:27
3 钢结构、组合结构
3.1 建筑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 3.1.1 本章节中组合结构主要指外露式钢构件组合结构(如钢管混凝土柱、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钢与混凝土组合梁等)。 3.1.2 钢结构构件中柱间支撑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柱相同,楼盖支撑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梁相同,网架、网壳、桁架、屋面梁等为屋顶承重构件,屋盖支撑和系杆的设计耐火极限应与屋顶承重构件相同。屋面檩条一般不当作屋顶承重构件,但当檩条同时起屋盖结构系统的支撑作用时
2024-12-4 17:27
123下一页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8 15:33 , Processed in 0.467187 second(s), 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