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订阅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Project code for urban and rural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onservation &utilization engineeringGB 55035-202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3年12月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
2024-12-6 15:30
1 总则
1.0.1 为了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制定本规范。1.0.2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保护利用应执行本规范。文物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除外。1.0.3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应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与可
2024-12-6 15:30
2 基本规定
2.1 保护范围 2.2 管理维护
2024-12-6 15:30
2.1 保护范围
2.1.1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应划定各类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明确保护与利用要求,制定保护措施。当不同类别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出现重叠时,应按其中较为严格的控制要求执行。2.1.2 历史文化名城应根据城镇历史演变和现状风貌保存状况,将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划定为历史城区,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2.1.3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024-12-6 15:30
2.2 管理维护
2.2.1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应分类别建立保护对象的档案数据库,进行信息化管理。2.2.2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应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2.2.3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应加强保护对象的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破坏行为。2.2.4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应建立日常维护资金的投入机制,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建立由政府、
2024-12-6 15:30
3 历史文化名城
3.1 城址环境 3.2 格局风貌3.3 建(构)筑物3.4 道路交通设施3.5 市政基础设施
2024-12-6 15:30
3.1 城址环境
3.1.1 历史文化名城应整体保护,传承传统营建智慧,新的城市建设不应改变与历史城区相互依存的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3.1.2 历史文化名城应保护城址环境的山水人文空间格局,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条文说明3.1.1 整体性是中国历史城市最突出的特征之一,中国古代城市营建通常将城市放置在大的环境背景下进行整体考虑,形成整体空间秩序,体现了内涵丰富的营建智慧。应按照《
2024-12-6 15:30
3.2 格局风貌
3.2.1 历史文化名城应整体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加强城垣轮廓、历史轴线、河湖水系、街巷肌理、重要节点等空间特征的保护和延续。3.2.2 历史文化名城应保护和延续历史风貌特色,严格控制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3.2.3 历史文化名城应保护重要的视线通廊,并对视线通廊内的建筑高度进行严格控制。3.2.4 历史城区应保护和延续具有历史意义的空间场所和标志物。条文说
2024-12-6 15:30
3.3 建(构)筑物
3.3.1 历史城区内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和延续历史风貌,增强名城特色。3.3.2 历史城区内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应予以整治改造。3.3.3 历史城区内城市更新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应遵循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的原则。条文说明3.3.1 历史城区内的建(构)筑物是
2024-12-6 15:30
3.4 道路交通设施
3.4.1 历史城区应保持或延续原有的道路格局,保护传统街巷的原有空间尺度和界面。3.4.2 历史城区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提高公共交通可达性。3.4.3 历史城区的交通组织应以疏导为主,通过性的交通干路、交通换乘设施、大型机动车停车场应设置于历史城区外围。历史城区内不应新建高架道路、立交桥、货运枢纽等交通设施。3.4.4 历史城区内道路、桥梁、轨道、公交、停车场、加油站等
2024-12-6 15:30
3.5 市政基础设施
3.5.1 历史城区内应积极改善市政基础设施,设施建设应与历史风貌、用地布局及功能、道路交通等统筹协调。3.5.2 历史城区内不应保留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区域锅炉房、燃气输气管线、输油管线和贮气、贮油设施等环境敏感型设施;不应新设置区域性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站点。3.5.3 历史城区应因地制宜确定排水体制,优先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3.5.4 历史城区应健全防灾安全体系,重视火灾及其他次生灾
2024-12-6 15:30
4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4.1 环境景观4.2 格局风貌4.3 建(构)筑物4.4 道路交通设施4.5 市政基础设施
2024-12-6 15:30
4.1 环境景观
4.1.1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保护山水形胜、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田园风光、历史驳岸、古树名木等自然人文景观。4.1.2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保护与传统生产生活相关的设施、场所和景观。条文说明4.1.1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山水形胜、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田园风光、历史驳岸、古树名木等自然人文景观是其形成、发展、演变依赖的基础性条件,也是体现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重要载体,应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保护,并
2024-12-6 15:30
4.2 格局风貌
4.2.1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整体保护传统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4.2.2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保护街巷格局和尺度,不应拓宽传统街巷;路面铺装应保持延续传统的材料、尺寸和铺装方式。4.2.3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街巷界面应保持原有传统风貌建筑形式和高度。4.2.4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保持文化空间场所的景观环境和场地特征,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条文说明4.2.1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空间格局反映出
2024-12-6 15:30
4.3 建(构)筑物
4.3.1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传统生产生活设施,应采取分类保护和整治措施。4.3.2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应采用地方材料、传统形式和施工工艺。4.3.3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应加强白蚁防治,分类施策,并做好动态监测和预防。4.3.4 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应进行整治和改造。4.3.5 传统风貌建筑使用应根据居民的需求改善内部设施,适应现代生活,提升居住品质。条文说明4.3
2024-12-6 15:30
12下一页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8 15:46 , Processed in 0.434565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