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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GB/T514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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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GB/T51402-2021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urban passenger transfer hub GB/T51402-202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1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 第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
2024-12-6 15:59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城市客运交通发展的需要,使我国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做到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合理、绿色环保、技术先进,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 1.0.3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1.0.1 本条为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城市客运交通枢纽作为城市化进程和综合交通发展的产物,是未来城市交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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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2.2 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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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术语
2.1.1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 urban passenger transfer hub 在城市客运交通系统中,为不同交通方式或同一交通方式不同方向、功能的线路提供的客流集散和转换的场所。 2.1.2 客流集结量 passenger collecting volume 以各种交通方式(含非机动化交通方式)到达枢纽的客流总和,不含枢纽过境客流量。 2.1.3 客流疏散量 pas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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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符号
A——主干路进口道基地开口与平面交叉口的距离; B——主干路出口道基地开口与平面交叉口的距离; C——次干路进口道基地开口与平面交叉口的距离; D——次干路出口道基地开口与平面交叉口的距离; D1——无超车道直列式停靠站前后两车位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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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枢纽分类分级与客流预测
3.1 分类分级3.2 客流预测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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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分类分级
3.1.1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应分为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应包括航空枢纽、铁路枢纽、公路客运枢纽、客运港口枢纽。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应包括城市轨道交通枢纽、公共汽(电)车枢纽。 3.1.2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应根据规划年限的枢纽日客流量进行分级,级别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表3.1.2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级别划分 注:Pc为城区常住人口。条文说明3.1.1 城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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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客流预测与分析
3.2.1 枢纽客流预测应包括枢纽客流总量预测、交通方式分担率预测及各种交通方式间换乘客流量预测。 3.2.2 枢纽客流预测可分初期、近期、远期三期。初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3年,近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10年,远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25年,航空枢纽远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30年。 3.2.3 枢纽客流分析应包括常态客流、特殊客流、客流敏感性及超高峰系数分析等。 3.2.4 枢纽综合开发应进行独立的客流预测,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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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体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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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确定的区位特征、枢纽分类分级、交通方式构成、枢纽服务范围及综合开发等规划条件进行设计。 4.1.2 枢纽基地与含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距离及与产生噪声、尘烟、散发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良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 4.1.3 枢纽基地标高应符合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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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总平面布置
4.2.1 枢纽总平面布置应保证枢纽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衔接顺畅、以人为本、公交优先、人车分流、有序组织。 4.2.2 枢纽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利用地形条件,布局紧凑,近期与远期相结合。 4.2.3 枢纽总平面应以交通流线组织合理为原则进行布置。枢纽人行流线组织应以换乘客流量为基础,同时应遵循主客流优先、平均换乘距离最小的原则;枢纽车行流线组织应遵循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不宜迂回、交叉,车行进出流线宜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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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枢纽内部道路及交通设施
5.1 一般规定 5.2 内部道路 5.3 基地出入口 5.4 停内区及停靠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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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枢纽内部道路可按道路功能分为循环路、联系路、场区路,根据枢纽需求设置枢纽内部道路系统。大城市及以上规模城市的特级、一级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宜设置三级枢纽内部道路系统,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路宜设置在功能区外围,连接主要出入口,采用双向车道,不宜设置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 2 联系路宜沿建筑周边设置,联系功能分区,提供车辆临时停靠服务。 3 场区路宜设置在公交首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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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内部道路
5.2.1 内部道路设计指标宜符合表5.2.1的规定。表5.2.1 内部道路设计指标续表5.2.1 注:航空枢纽可根据衔接外部市政路设计速度,适当提高。5.2.2 内部道路横断面、平面和纵断面线形指标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的规定。 条文说明5.2.1 枢纽内部道路应结合枢纽功能分区进行分级设计。内部道路完整的级别为三级,即循环路、联系路及场区路。其道路功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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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基地出入口
5.3.1 基地出入口位置应结合枢纽基地周边市政路网条件确定。 5.3.2 当人行出入口设置在主干路时,应采取保证枢纽人流穿越主干路的安全措施;人流量大于5000人/h、一个进口道或路段上双向车流量大于1200pcu/h时,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5.3.3 枢纽车辆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城市及以上规模城市的特级、一级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应设置机动车专用道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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