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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115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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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1151-2016

9.3 工程验收
9.3.1 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正式验收前,设计和施工单位应提交验收资料。验收资料除应包括检验资料涵盖的工程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证明工程检验合格的工程检验报告。 2 工程验收单位应组织验收小组,依据本规范和验收资料进行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资料审查。 3 应根据实际检查和审查结果形成验收结论,并应对验收结果进行评述(判)。9.3.2 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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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工程移交
9.4.1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移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规定。9.4.2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移交时应提供经验收合格后的资料,资料清单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3.1条第1款的规定外,还应包括验收结论意见书,并应按规定归档。条文说明9.4.1 单从工程验收角度而言,工程移交并不包含在验收范围内。为了体现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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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使用管理评估
10.1 一般规定10.2 现状调研10.3 评估分析10.4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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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投入使用后,应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情况及其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系统进行整体使用管理评估。评估应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在运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及时进行。10.1.2 公共安全防范系统的使用管理评估应包括现状调研、评估分析和整改建议。条文说明10.1.1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情况及其外部环境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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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现状调研
10.2.1 现状调研应包括总体情况调研、安防措施现状调研和资料调研。10.2.2 总体情况调研应全面了解基本情况、周边环境情况,并应进行公共安全事件调研。10.2.3 安防措施现状调研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防范战略目标分析。 2 不同区域、部位的防范策略分析。 3 防范盲区分析。 4 防范措施调研。 5 防范人员岗位、制度、培训、演练及其与防范技术操控结合分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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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评估分析
10.3.1 评估分析应对现有公共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应包括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信息交流、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档案管理。10.3.2 运营环境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本规范附录A所规定的方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判断防护对象的安全危害等级。 2 评估防护对象受威胁可能性。 3 根据威胁评估的结果确定防护对象公共安全风险等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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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整改
10.4.1 根据现场调研与评估的结果,应对现有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应包括对防护对象的适应性、先进性、经济性给出建议。10.4.2 当完成整改时,应提供完成整改的证明,其中应包括落实整改意见和采纳建议的证明材料。条文说明 整改意见建立在对现状的充分调研和评估分析基础上,可以保证有较强的针对性,并且便于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出适用的改建或扩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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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安全风险等级及防护措施设计
A.1 安全风险等级与防护措施要求A.2 区域防护设计A.3 部位防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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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安全风险等级与防护措施要求
A.1.1 本规范中未覆盖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各区域和部位的安全风险等级应根据社会环境、运营环境和安全危害等级,通过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确定。A.1.2 城市轨道交通区域内防护对象的安全风险等级宜分为下列四级: 1 一级风险:非常危险,受到威胁后极易引发严重后果,造成的损失极其严重。 2 二级风险:较危险,存在被非法侵害可能,容易受到威胁,造成的损失严重。 3 三级风险:一般危险,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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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区域防护设计
A.2.1 区域防护设计应根据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的范围,宜按本规范表A.1.4规定的防护措施设防,应覆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各区域,不应存在未设防区域。A.2.2 区域防护设计应采用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相结合,应消除安全缝隙和安全漏洞。区域防护设计应确定覆盖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的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的设备或设施的类型、位置、数量、规模、技术要求和安全岗位的位置,应包括下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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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部位防护设计
A.3.1 部位防护设计应包括设计防护部位和运用防护措施进行安全防范系统设计。部位防护应与区域防护协调、配合,系统地运用安防策略和措施。应按区域防护要求,结合技术防范、实体防范和人力防范进行系统设计。A.3.2 部位防护应根据安全需要分为禁止部位防护和监视部位防护。部位防护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禁止部位防护应采用最高安全级别设置,禁止部位应置于禁区内或按禁区要求进行安全防范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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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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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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