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
b) 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c) 按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d) 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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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6.2.2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车作业场地是否被占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b)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