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 GB50084-2001
订阅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 GB50084-2001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GB 50084—2001(2005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1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6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2024-12-5 10:17
1 总则
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
2024-12-5 10:17
2 术语和符号
2024-12-5 10:17
2.1 术语
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prinkler systems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 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湿式系统 wet pipe system 准工作
2024-12-5 10:17
2.2 符号
a——喷头与障碍物的水平间距 b——喷头溅水盘与障碍物底面的垂直间距 c——障碍物横截面的一个边长 d——管道外径 dg——节流管的计算内径 dj——管道的计算内径 dk——减
2024-12-5 10:17
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危险级 2 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本
2024-12-5 10:17
4 系统选型
2024-12-5 10:17
4.1 一般规定
4.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特点或环境条件
2024-12-5 10:17
4.2 系统选型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3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 2 严禁系统误喷; 3 替代干式系统。 4.2.4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
2024-12-5 10:17
5 设计基本参数
5.0.1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不应低于表5.0.1的规定。表5.0.1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5.0.1A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1A的规定。表5.0.1A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5.0.2 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5.0.3 装设网格、栅板
2024-12-5 10:16
6 系统组件
2024-12-5 10:16
6.1 喷头
6.1.1 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6.1.1的规定,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和设置货架内置喷头的闭式系统,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表6.1.1 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m)6.1.2 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6.1.3 湿式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
2024-12-5 10:16
6.2 报警阀组
6.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6.2.2 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6.2.3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024-12-5 10:16
6.3 水流指示器
6.3.1 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6.3.2 仓库内顶板下喷头与货架内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6.3.3 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条文说明6.3.1 由强制性条文改为非强制性条文。水流指示器的功能,是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的部位,本条对系统中要求设置水流指示器的部位提出了规定,即每个防火分区和每个楼层
2024-12-5 10:16
6.4 压力开关
6.4.1 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警装置宜采用压力开关。 6.4.2 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稳压泵,并应能调节启停压力。条文说明6.4.1 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采用开式喷头,平时报警阀出口后的管道内没有水,系统启动后的管道充水阶段,管内水的流速较快,容易损伤水流指示器,因此采用压力开关较好。 6.4.2 稳压泵的启停,要求可靠地自动控制,因此规定采用消防压力开关,并要求其能够根据最不利点处喷头
2024-12-5 10:16
123下一页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9 01:56 , Processed in 0.100906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