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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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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Code for the design of combustible gas and toxic gasdetection and alarm 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 GB50493-20092009-03-19 发布 2009-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2024-12-5 09:36
1 总则
1.0.1 为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1.0.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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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可燃气体 combustible gas 指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2.0.2 有毒气体 toxic gas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通过机体接触可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的气体。本规范中有毒气体的范围是《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中所列的有毒蒸气或有毒气体。常见的有:二氧化氮、硫化氢、苯、氰化氢、氨、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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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规定
3.0.1 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对可能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泄漏进行检测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1 可燃气体或含有毒气体的可燃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爆炸下限,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2 有毒气体或含有可燃气体的有毒气体泄漏时,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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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探)测点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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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原则
4.1.1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检(探)测点,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并选择气体易于积累和便于采样检测之处布置。4.1.2 下列可能泄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应布置检(探)测点: 1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 2 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 3 液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 4 设备和管道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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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工艺装置
4.2.1 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布置的设备区域内,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 2 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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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储运设施
4.3.1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探)测器,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 2 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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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其他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
4.4.1 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距加热炉炉边5m处应设检(探)测器。当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设有不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实体墙靠近释放源的一侧应设检(探)测器。4.4.2 设在爆炸危险区域2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可燃气体检(探)测器。4.4.3 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的空调引风口、电缆沟、电缆桥架进入建筑物的洞口处,且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有可能进入时,宜设置检(探)测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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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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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系统的技术性能
5.1.1 检(探)测器的输出宜选用数字信号、触点信号、4~20毫安信号和毫伏信号。5.1.2 报警系统应具有历史事件记录功能。5.1.3 系统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808的有关规定;系统的防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GB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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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检(探)测器的选用
5.2.1 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选用,应根据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被测气体的理化性质和生产环境特点确定。 5.2.2 常用气体的检(探)测器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烃类可燃气体可选用催化燃烧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当使用场所的空气中含有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磷、硅、铅、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测器; 2 在缺氧或腐蚀性等场所,宜选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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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
5.3.1 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 能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及所连接的其他部件供电; 2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警; 3 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0~100%爆炸下限; 4 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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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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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检(探)测器的安装
6.1.1 检测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的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检测比重大于空气的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应靠近泄漏点,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 6.1.2 检测比重小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m~2m。 6.1.3 检(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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