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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已作废】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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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7.6 支座
7.6.1 梁或桁架支于砌体或混凝土上的平板支座(参见图8.4.12a),其底板应有足够面积将支座压力传给砌体或混凝土,厚度应根据支座反力对底板产生的弯矩进行计算。 7.6.2 弧形支座(图7.6.2a)和辊轴支座(图7.6.2b)中圆柱形弧面与平板为线接触,其支座反力R应满足下式要求:式中 d——对辊轴支座为辊轴直径,对弧形支座为弧形表面接触点曲率半径r的2倍; n&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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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构造要求
8.1 一般规定 8.2 焊缝连接 8.3 螺栓连接和铆钉连接 8.4 结构构件 8.5 对吊车梁和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要求 8.6 大跨度屋盖结构 8.7 提高寒冷地区结构抗脆断能力的要求 8.8 制作、运输和安装 8.9 防护和隔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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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钢结构的构造应便于制作、运输、安装、维护并使结构受力简单明确,减小应力集中,避免材料三向受拉。以受风载为主的空腹结构,应尽量减小受风面积。8.1.2 在钢结构的受力构件及其连接中,不宜采用:厚度小于4mm的钢板;壁厚小于3mm的钢管;截面小于 45×4或 56×36×4的角钢(对焊接结构),或截面小于50×5的角钢(对螺栓连接或铆钉连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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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焊缝连接
8.2.1 焊缝金属应与主体金属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8.2.2 在设计中不得任意加大焊缝,避免焊缝立体交叉和在一处集中大量焊缝,同时焊缝的布置应尽可能对称于构件形心轴。 焊件厚度大于20mm的角接接头焊缝,应采用收缩时不易引起层状撕裂的构造。 注:钢板的拼接当采用对接焊缝时,纵横两方向的列接焊缝,可采用十字形交叉或T形交叉;当为T形交叉时,交叉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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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螺栓连接和铆钉连接
8.3.1 每一杆件在节点上以及拼接接头的一端,永久性的螺栓(或铆钉)数不宜少于2个。对组合构件的缀条,其端部连接可采用1个螺栓(或铆钉)。 8.3.2 高强度螺栓孔应采用钻成孔。摩擦型连接的高强度螺栓的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d大1.5~2.0mm;承压型连接的高强度螺栓的孔径比螺栓公称直径d大1.0~1.5mm。 8.3.3 在高强度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的处理方法应在施工图中说明。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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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结构构件
(Ⅰ)柱8.4.1 在缀件面剪力较大或宽度较大的格构式柱,宜采用缀条柱。缀板柱中,同一截面处缀板(或型钢横杆)的线刚度之和不得小于柱较大分肢线刚度的6倍。8.4.2 当实腹式柱的腹板计算高度h0与厚度tw之此h0/tw>时,应采用横向加劲肋加强,其间距不得大于3h0。 横向加劲肋的尺寸和构造应按第4.3.6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8.4.3 格构式柱或大型实腹式柱,在受有较大水平力处和运送单元的端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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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对吊车梁和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要求
8.5.1 焊接吊车梁的翼缘板宜用一层钢板,当采用两层钢板时,外层钢板宜沿梁通长设置,并应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措施使上翼缘两层钢板紧密接触。 8.5.2 支承夹钳或刚性料耙硬钩吊车以及类似吊车的结构,不宜采用吊车桁架和制动桁架。 8.5.3 焊接吊车桁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桁架节点处,腹杆与弦杆之间的间隙a不宜小于50mm,节点板的两侧边宜做成半径r不小于60mm的圆弧;节点板边缘与腹杆轴线的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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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大跨度屋盖结构
8.6.1 大跨度屋盖结构系指跨度等于或大于60m的屋盖结构,可采用桁架、刚架或拱等平面结构以及网架、网壳、悬索结构和索膜结构等空间结构。8.6.2 大跨度屋盖结构应考虑构件变形、支承结构位移、边界约束条件和温度变化等对其内力产生的影响;同时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采用能适应变形的支座以释放附加内力。8.6.3 对有悬挂吊车的屋架,按永久和可变荷载标准值计算的挠度容许值可取跨度的1/500,按可变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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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提高寒冷地区结构抗脆断能力的要求
8.7.1 结构形式和加工工艺的选择应尽量减少结构的应力集中。在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30℃的地区,焊接构件宜采用较薄的组成板件。8.7.2 在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20℃的地区,焊接结构的构造宜符合下列要求:1 在桁架节点板上,腹杆与弦杆相邻焊缝焊趾间净距不宜小于2.5t(t为节点板厚度)。2 凡平接或T形对接的节点板,在对接焊缝处,节点板两侧宜做成半径,r不小于60mm的圆弧并予打磨,使之平缓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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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制作、运输和安装
8.8.1 结构运送单元的划分,除应考虑结构受力条件外,尚应注意经济合理,便于运输、堆放和易于拼装。8.8.2 结构的安装连接应采用传力可靠、制作方便、连接简单、便于调整的构造形式。8.8.3 安装连接采用焊接时,应考虑定位措施,将构件临时固定。条文说明8.8.1~8.8.3 结构的安装连接构造,除应考虑连接的可靠性外,还必须考虑施工方便,多数施工单位的意见是: 1 根据连接的受力和安装误差情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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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防护和隔热
8.9.1 钢结构除必须采取防锈措施(除锈后涂以油漆或金属镀层等)外,尚应在构造上尽量避免出现难于检查、清刷和油漆之处以及能积留湿气和大量灰尘的死角或凹槽。闭口截面构件应沿全长和端部焊接封闭。钢结构防锈和防腐蚀采用的涂料、钢材表面的除锈等级以及防腐蚀对钢结构的构造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和《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的规定。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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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塑性设计
9.1 一般规定 9.2 构件的计算 9.3 容许长细比和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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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规定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固端梁、连续梁以及由实腹构件组成的单层和两层框架结构。 9.1.2 采用塑性设计的结构或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的设计值,考虑构件截面内塑性的发展及由此引起的内力重分配,用简单塑性理论进行内力分析。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采用荷载的标准值,并按弹性理论进行计算。 9.1.3 按塑性设计时,钢材的力学性能应满足强屈比fu/fy&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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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构件的计算
9.2.1 弯矩Mx(对H形和工字形截面x轴为强轴)作用在一个主平面内的受弯构件,其弯曲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式中 Wpnx——对x轴的塑性净截面模量。9.2.2 受弯构件的剪力V假定由腹板承受,剪切强度应符合下式要求:式中 hw、tw——腹板高度和厚度;fv——钢材抗剪强度设计值。9.2.3 弯矩作用在一个主平面内的压弯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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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容许长细比和构造要求
9.3.1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 9.3.2 在构件出现塑性铰的截面处,必须设置侧向支承。该支承点与其相邻支承点间构件的长细比λy应符合下列要求: 式中 λy——弯矩作用平面外的长细比,λy=l1/iy,l1为侧向支承点间距离,iy为截面回转半径; M1——与塑性铰相距为l1的侧向支承点处的弯矩;当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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