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firefighters liftsGB/T 26465-2011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2日实施日期:2012年04月01日 本标准中第1章、第2章、第3章、
0.1 本标准指出了消防电梯所涉及的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的范围。
0.2 按本标准设计和制造的消防电梯还需符合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的要求,但本标准的规定与上述标准的要求不同时,应优先考虑本标准的规定。
0.3 本标准基于以下假设:
a) 前室和电梯井道设计成阻止烟雾进入;
b) 建筑设计限制水流入电梯井道;
c)
1.1 本标准适用于3.2定义的具有前室的消防电梯。
1.2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双层轿厢电梯;
b) 在用建筑中已安装的电梯;
c) 对本标准实施之前已安装的在用电梯的重大改造;
d) 具有两个出入口的电梯,且该消防电梯的前室与消防员入口层的前室不在同一侧。
然而,本标准也可以作为基础。
1.3 本标准涉及了按制造商预期的目的和在制造商预期的条
4.1 本章包括了所有的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凡是本标准中涉及的且通过风险评价被识别为主要危险的,本标准均要求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该风险。4.2 本标准所涉及的重大危险在表1和表2中列出:4.3 本标准未涉及下列危险(见引言): a) 在建筑物中没有足够数量的或未在正确位置设置消防电梯用于运送消防员; b) 由于没有电梯服务而困在前室内; c) 在消防电梯的井道内、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