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消防组织的主管领导应统一负责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管理工作。4.2.2 消防组织应指定下属职能部门或人员具体承担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a) 制定和贯彻执行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检查和监督其实施效果,并将结果上报消防组织主管领导; b) 制定和实施促使消防组织达到本标准各项要求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年度工作计划,并且每年对消防组织达到本标准要求
5.3.1 消防组织应根据以下内容制定和执行训练安全措施: a) 受训人员经历、健康情况、体能体力、技术战术掌握程度、训练水平和思想情况、训练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等; b) 不同训练内容的特定安全要求; c) 场地大小、受训人数、建筑物的内部结构、气候条件等对训练、器材装备的安全程度的影响。5.3.2 在所有训练科目的实施过程中,消防组织应安排训练安全员在合理位置对受训人员进行专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