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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消防员照明灯具 GB3073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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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照明灯具 GB30734-201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员照明灯具Luminaires for firefightersGB 30734-20142014-06-09发布 2015-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本标准的第5、7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
2024-12-5 15:5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照明灯具的定义、分类与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员在各种光线不足的场所进行灭火救援作业时单人使用的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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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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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消防员照明灯具 luminaire for firefighter消防员单人使用的照明灯具。3.2佩戴式消防员照明灯具 wearable luminaire for firefighter使用时固定佩戴于消防员身体某一部位的消防员照明灯具。3.3手提式I型消防员照明灯具 type I handheld luminaire for firefighter质量小于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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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类与型号
4.1 分类 消防员照明灯具(以下简称为灯具)按照使用方式进行分类,类别及代号见表1。4.2 型号 灯具产品型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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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2 功能要求 5.3 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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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要求
5.1.1 灯具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可充电电池,电池可替换的灯具应配备独立电池充电底座。 5.1.2 灯具的充电器应采用插头与交直流转换器分离式结构,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 5.1.3 灯具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2010的要求。 5.1.4 佩戴式灯具应具有与消防头盔匹配的固定连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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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功能要求
5.2.1 灯具应具有强、弱光切换功能。 5.2.2 灯具应具有闪烁方式的低电压告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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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性能要求
5.3.1 外观及装配5.3.1.1 灯具外观应清洁、光滑、整齐,无污损、腐烛、划伤、毛刺、裂痕、变形现象。 5.3.1.2 灯具各零部件装配应完整、精确、牢靠,无缺损、错位、松动现象,开关操作应方便、灵活、可靠。 5.3.2质量 灯具的质量(含电池和附件)应符合表2的规定。5.3.3 照度在按6.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灯具在稳定工作状态下的照度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5.3.4 连续稳定工作时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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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环境 若相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说明,则试验均应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C35°C;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2 功能试验 6.2.1 操作灯具开关,检查灯具的强、弱光切换功能。 6.2.2 将灯具处于低电压状态,通过感官检查灯具的闪烁方式及低电压报警形式。 6.3 外观及装配检查 通过感官观察、触摸、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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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2 出厂检验 7.3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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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检验分类
灯具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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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以每100件(套)为一批,不足100件(套)以实际生产量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2件(套) 提交检验。 7.2.2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5.3.1、5.3.2、5.3.3、5.3.5、5.3.7、5.3.8、5.3.12。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抽样检验,若仍出现不合格,则该批灯具产品出厂检验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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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及老产品转厂生产; b) 定型产品材料、设计、结构、工艺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 产品停产一年恢复生产; 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7.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为3件(套)。 7.3.3 型式检验项目和试验程序应符合表7的规定。 7.3.4 型式检验项目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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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8.1 标志 8.1.1 灯具标志灯具的明显位置处应有清晰且与灯具为一体的标志,包括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b) 产品型号;c) 防护等级(等级为IP 66/IP 68时,需标注潜水深度和持续时间);d) 防爆标志;e) 生产日期;f) 产品编号;g) 生产厂名称。8.1.2 充电器标志充电器的明显位置处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b) 产品型号;c) 适配灯具型号;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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