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burn room for fire fighting trainingGA/T 1289-2016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8日实施日期:2016年04月08日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燃烧训练室 burn room for fire fighting training 利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可控燃烧来模拟室内火灾燃烧、轰燃现象,用于开展灭火、救援训练的室内专用设施。3.2 燃烧室 burn room for live fire simulation 燃烧训练室中用于模拟室内火灾燃烧效果的装置。3.3 轰燃室 b
6.1.1 燃烧训练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协商确定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建造、安装。6.1.2 燃烧训练室各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原材料的代用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 b) 外购件、自主件均应有合格证书,并附有验收标记。如技术上有变动,需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6.1.3 燃烧训练室室内设施的布置应有利于开展训练,并便于
6.2.1 燃烧训练室的设置要求如下: a) 宜设置在首层; b) 不宜设置在地下; c) 当只能设置在二层及二层以上时,应至少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具有不同朝向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宽度应符合GB 50016的相关规定。6.2.2 燃烧训练室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应符合GA/T 623的规定。6.2.3 室内训练区面积不宜小于30m²。6.2.4 燃烧训练室内地面应平
6.3.1 燃烧床的要求如下: a) 燃烧床高度不宜小于300mm,且不宜大于1000mm; b) 燃烧床与室内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 c) 燃烧床应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能,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宜采用经过时效处理的钢板制作。6.3.2 燃烧装置的要求如下: a) 燃烧装置应能单独点燃火点,又能实现各火点之间的联动功能; b) 燃气喷嘴应能耐高温,连续工作2
6.5.1 燃料储存装置的要求如下: a) 燃料储存装置与燃烧训练室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b) 液化石油气燃料储存装置应符合GB 11174的相关规定; c) 燃料储存区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6.5.2 管道的要求如下: a) 燃气输送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无缝钢管应符合GB/T 8163的规定,壁厚不应小于3mm。管道焊接部位不得
6.8.1 熄火保护装置的要求如下: a) 应具有较高的安全可靠性; b) 应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响应速度快; c) 应保证熄火后,训练室内的燃料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d) 应具有较高的耐高温性能。6.8.2 可燃气体探测装置的要求如下: a) 应符合GB 15322.1的相关要求; b) 应具有防水、耐高温性能; c) 应具有防爆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