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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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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1.2.8 建筑灭火器
问题1.2.8-1: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酒店的公共活动用房灭火器配置级别不符合要求。问题 1.2.8-2:消防控制室等设备间未配置灭火器。问题 1.2.8-3:配置的灭火器已超过报废期限。问题1.2.8-4:灭火器未配置灭火器箱等。问题 1.2.8-5:灭火器未按照设计图纸安装设置。问题1.2-87: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灭火器设置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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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电气专业
1.3.1 消防供配电设施 1.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3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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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消防供配电设施
问题1.3.1-1:消防用电设备未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问题1.3.1-2:消防配电线缆敷设防火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问题 1.3.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电线路与传输线路设置在室外时,未埋地敷设。问题1.3.1-4:消防联动测试,切断非消防电源时自动扶梯电源未切断。问题1.3.1-5:按一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电源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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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问题1.3.2-1:短路隔离器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1.3.2-2: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布置及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1.3.2-3: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水泵和防排烟风机控制功能的“强启柜”?问题1.3.2-4:防火门监控系统门磁故障或无信号反馈等。问题1.3.2-5:用于疏散通道上防火卷帘联动控制的感温探测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1.3.2-6:声光报警器与消防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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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问题1.3.3-1:保持视觉连续的方向标志灯等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1.3.3-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发生火灾仍需工作、值守区域,未设置应急照明灯或备用照明。问题 1.3.3-3: 走道转角区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1.3.3-4:楼梯间未设置楼层标志灯、疏散标志灯,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1.3.3-5:建筑大型空间或场所应急照明灯具被风管遮挡。问题1.3.3-6:人员密集场所的疏
2024-12-4 17:31
1.4 暖通空调专业
1.4.1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1.4.2 防排烟系统
2024-12-4 17:31
1.4.1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问题1.4.1-1:防火阀暗装时,未在安装部位设置检修口。问题1.4.1-2: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m 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满足规范要求。问题1.4.1-3:防排烟系统风机与风管采用柔性短管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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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防排烟系统
问题1.4.2-1:排烟风机未设置在专用机房内等。问题1.4.2-2:防排烟风管防火保护应如何设置?问题1.4.2-3:排烟系统各排烟口风速分配不均,且风速、风量偏差值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1.4.2-4:排烟风管的连接能否采用薄钢板法兰?问题 1.4.2-5:排烟风机采用橡胶减振装置。问题1.4.2-6: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1.4.2-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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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装饰装修专业
问题1.5-1: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建筑外墙装饰层未采用A级材料。问题1.5-2:金属龙骨上安装的B1 级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能否作为A 级材料使用?问题1.5-3:建筑内部装修遮挡了疏散出口。问题 1.5-4: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未采用A级装修材料。问题1.5-5:建筑内部装修材料不满足规范要求。问题1.5-6:室内无窗房间(储藏间)墙面、地面未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问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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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殊建筑消防问题
问题2-1:医院门诊楼、急诊室的疏散门净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2-2:高层病房楼未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设置避难间。问题2-3:医院的护理单元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2-4:医院的贵重设备用房、病案室等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问题2-5:医院的血液病房、手术室等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问题2-6:室外医用液氧罐与办公室、病房之间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2-7:医院制氧站的氧气储罐与机器间
2024-12-4 17:31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流程
3.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3.2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 3.3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检查 3.4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复查
2024-12-4 17:31
3.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3.1.1 验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验收: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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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
3.2.1 备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3.2.2 备案与抽查工作分工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与抽查工作分工按照属地原则开展,主城六区实施分级管理(见表3.2-1)。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深水区、高淳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江宁经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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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检查
3.3.1 备案检查范围 已办理备案,随机抽中确定为现场检查对象的项目。3.3.2 备案与抽查工作分工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与抽查工作分工按照属地原则开展,主城六区实施分级管理(见表3.2-1)。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深水区、高淳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工作。3.3.3 办理流程 (1)受理 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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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复查
3.4.1 备案复查范围 消防备案检查(复查)不合格的项目。3.4.2 备案与抽查工作分工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与抽查工作分工按照属地原则开展,主城六区实施分级管理(见表3.2-1)。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深水区、高淳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工作。3.4.3 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表,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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