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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5145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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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51456-2023

6.2 容量及设备
6.2.1 基站机房预留电源引入市电容量不应小于50kW,信源设备机房预留电源引入市电容量不应小于20kW,远端设备间预留电源引入市电容量不应小于5kW。6.2.2 移动通信机房内应独立设置交流配电箱。6.2.3 移动通信机房内应独立设置计量装置。6.2.4 室外露天或环境恶劣场所的配电设备应具备相应的防护等级,其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所处场地的安全及正常使用要求。6.2.5 建筑物配置后备电源系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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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系统及导线
6.3.1 移动通信机房的供电线路应自建筑物总变配电室一级配电屏引出,不得与其他设备共用供电回路。6.3.2 供电线路接地形式应与建筑物供配电系统接地形式一致,独立机房应采用TN-S或TN-C-S形式。 条文说明6.3.1 为减少和避免其他设备对机房安全供电的影响,确保机房内设施正常运行,采用一级配电和独立的供电线路是十分有必要的。6.3.2 采用规范的供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对于提高供电可靠性、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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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物通信管道
7.1 一般规定7.2 室内通信管道7.3 室外通信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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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建筑物通信管道出入口应设于方便施工、维护的位置,并应避开建筑物主入口以及电力、消防、燃气、给水排水等管道集中的地方。7.1.2 建筑物通信管道应与市政综合通信管道、管廊连通。7.1.3 移动通信机房之间、移动通信机房与其他移动通信设备之间应采用通信管道连通。条文说明7.1.2 移动通信网络设备需要通过光缆连接至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汇聚机房或核心机房,因此要有连通至建筑物外公共管道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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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室内通信管道
7.2.1 建筑物应预留与外部通信管道的接口。7.2.2 弱电间(井)内宜设置移动通信专用弱电槽盒,槽盒宽度不应小于200mm,高度不应小于100mm;当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槽盒时,应在槽盒内预留移动通信线缆敷设专用位置,预留截面宽度不应小于200mm,高度不应小于100mm。7.2.3 弱电间(井)内的弱电槽盒应通达各个楼层,并应在各楼层设置出口。7.2.4 当建筑物内强电、弱电共用井道时,应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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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室外通信管道
7.3.1 建筑物地下通信管道总容量应根据管孔类型、线缆敷设方式及线缆远期容量需求确定。7.3.2 地下通信管道管孔容量不应少于4孔,管孔外径不应小于110mm。7.3.3 利用室外公共设施作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时,应采用管道或槽盒与移动通信机房相连。管道管孔容量不应少于2孔,管孔外径不应小于100mm;槽盒数量宜为2根,槽盒宽度不应小于100mm,槽盒高度不应小于50mm。7.3.4 同一地块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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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防雷与接地
8.0.1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接地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8.0.2 预留接地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移动通信机房内预留的接地点应靠近交流配电箱。 2 基站机房内和馈线洞外侧下方应各预留1处接地点。 3 信源设备机房、远端设备间内应预留1处接地点。 4 每个支承设施应预留1处接地点。8.0.3 基站机房和信源设备机房的交流配电箱、交流配电单元应配置电涌保护器。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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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施工与验收
9.1 一般规定 9.2 移动通信机房 9.3 支承设施 9.4 通信用外市电引入 9.5 建筑物通信管道 9.6 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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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移动通信机房、支承设施、通信用外市电引入、建筑物通信管道、防雷与接地等的施工与验收应纳入建筑物相应主体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9.1.2 支承设施、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基础设施等隐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数据记录。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封闭施工。条文说明9.1.1 工程验收前,要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安全性能等项目进行实体检测,检测结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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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移动通信机房
9.2.1 移动通信机房的数量、定位及空间应符合设计要求。9.2.2 移动通信机房门洞、馈线洞及其他孔洞的数量、尺寸、位置及防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9.2.3 移动通信机房接地点的数量、位置、规格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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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支承设施
9.3.1 支承设施的数量、定位、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9.3.2 支承设施及预埋件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9.3.3 支承设施就近预留的通信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9.3.4 支承设施的防水、防漏、保温隔热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9.3.5 与支承设施相关的爬梯、上人孔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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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通信用外市电引入
9.4.1 设备安装和导线敷设环境应符合设备正常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运行要求。9.4.2 设备施工中,不得选用、安装已损坏、变形、受潮、发霉以及质量证明文件缺失的设备。9.4.3 设备及槽道安装应保证安装牢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工艺标准要求。9.4.4 移动通信机房加电前应进行安全送电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加电,同时应具有应急处理措施。9.4.5 涉及在线扩容、割接和带电作业时,应制订相应的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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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建筑物通信管道
9.5.1 建筑物通信管道的数量、定位及路由应符合设计要求。9.5.2 建筑物通信管道槽盒、桥架、导管等的材料、质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9.5.3 进出建筑物、跨越防护分区及穿越防火隔墙的通信管道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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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防雷与接地
9.6.1 出入机房的线缆宜埋地敷设,无金属外护层的电缆宜穿钢管敷设,且钢管两端应做接地处理。9.6.2 接地线与设备及接地排连接时应加装铜接线端子,并应压(焊)接牢固。9.6.3 室内金属构件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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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安全、节能、环保
10.1 安全防护10.2 绿色节能10.3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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