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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建筑屋面及水用雨水斗通用技术条件 CJ/T24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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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屋面及水用雨水斗通用技术条件 CJ/T245-2021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检查 7.2 尺寸检查 7.3 承载能力试验 7.4 耐温度试验 7.5 密封性试验 7.6 水力特性试验 7.7 虹吸雨水斗局部阻力系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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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外观检查
7.1.1 根据本文件6.1.1、6.1.2、6.1.3.1的要求采用目测检查外观。 7.1.2 根据本文件6.1.3.2、6.1.3.3的要求,按GB/T13452.2-2008中5.5、5.8的规定,测定漆膜厚度。 7.1.3 根据本文件6.1.3.3的要求,按GB/T13912-2002中6.1的规定检查镀锌层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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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尺寸检查
7.2.1 雨水斗各部件尺寸应采用精确至不低于1mm的量具测量。 7.2.2 格栅罩、防涡流装置、导流罩、格栅斗帽、平面格栅及出水短管内外径应采用精确至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7.2.3 防水翼环和法兰压板之间的配合间隙采用塞规测量,任何一点的配合间隙不应大于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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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承载能力试验
格栅罩、导流罩、格栅斗帽、平面格栅的承载能力试验按下列规定进行: 7.3.1 试验用压力装置宜采用液压机,液压机的压力宜大于试验荷载的25%,试验荷载应保持在±3%以内。 7.3.2 压力机的压力经中间垫压板作用于试件上,垫压板的接触面的形状应与被测试件相配,垫压板材料宜为钢质,垫压板尺寸为φ58mm、厚25mm。 7.3.3 将雨水斗固定在试验台上,将垫压板匀称地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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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耐温度试验
7.4.1 低温循环试验步骤:将产品(含罩和出水短管)放入水温15℃的水中存放48h进行预处理,再在-20℃冷冻室内放置2h,在15℃的水中解冻、然后暂停1h,再按以上步骤重复操作4次。 7.4.2 高温循环试验步骤:将产品(含出水短管)放入恒温箱内加热至80℃保持2h,然后冷却至室温;再按以上步骤重复操作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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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密封性试验
7.5.1 密封性试验装置详见本文件附录D。 7.5.2 密封性试验方法按下列步骤: a)用施工屋面防水相同的方法将雨水斗安装在箱底,封闭雨水斗出水短管; b)箱(见本文件附录D)内充水至1m高,保持30min; c)检查雨水斗与箱底的接合处是否渗漏。 注:侧入式雨水斗、承雨斗可不做密封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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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水力特性试验
7.6.1 虹吸式雨水斗、87型雨水斗、重力流雨水斗及其他雨水斗的试验装置按本文件附录B要求制作,并满足测试水槽均匀进水的要求。当采用方形测试水槽时,其边长应符合本文件附录的最小尺寸。安装雨水斗的平板,其水平安装偏差不超过±4mm。7.6.2 试验装置中的排水管内径宜与雨水斗出水短管内径一致。排水管上应设置一段透明管用于观察管中水流。虹吸雨水斗的排水管出口端安装节流阀用于调节系统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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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虹吸雨水斗局部阻力系数试验
7.7.1 试验装置按本文件附录E要求制作,各部尺寸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除下列特殊说明的要求之外,其他安装与测试要求与本文件7.6.1~7.6.7的规定相同。7.7.2 排水管内径与虹吸雨水斗出水短管内径应一致,排水管宜采用一根无接头的管道。如采用分段组装时,各段管道的内径应相同。7.7.3 排水管出口处,可按本文件7.6的要求安装节流阀,但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保持全开。7.7.4 用压力传感器或差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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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2 型式检验 8.3 合格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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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出厂检验
8.1.1 雨水斗应由生产厂家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1.2 组批规则: 雨水斗应按批进行出厂检验,每批应由同一型号雨水斗组成;检验项目见表4。表4 检验项目8.1.3 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不得与合格产品或未曾检验的产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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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型式检验
8.2.1 检验项目按照本文件表4项目规定项目检验。 8.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正常生产每5年应进行型式检验, b)新产品试制定型, c)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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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合格性判定
8.3.1 虹吸式雨水斗最大流量时的斗前水深应符合本文件6.6.3a)的规定,87型雨水斗最大流量时的斗前水深应符合本文件6.6.3b)的规定,重力流雨水斗在溢流水位时的排水流态应符合本文件6.6.3c)的规定。 8.3.2 按照GB/T2828.1的要求,从每批雨水斗产品中随机抽取试样,按本文件表4所列检验项目和8.3.1条进行检验。如有一件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需从该批中另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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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9.1 标志 产品应有永久性标志,如注册商标、型号等。9.2 包装9.2.1 产品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名、厂址、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出厂日期、检验合格证和使用安装说明书等。9.2.2 产品包装应清洁干燥、应有防潮措施。9.2.3 外包装用料应牢固。9.3 运输产品在运输中不应受到剧烈撞击、抛摔及日晒,应防雨、防潮。9.4 储存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应受到重压并远离热源和腐蚀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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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资料性) 雨水斗构造示意图
图A.1 虹吸式雨水斗Ⅰ型图A.2 虹吸式雨水斗Ⅱ型图A.3 87型雨水斗Ⅰ型(传统型)图A.4 87型雨水斗Ⅱ型(改进型)图A.5 格栅斗帽雨水斗图A.6 平箅式雨水斗图A.7 承雨斗Ⅰ型图A.8 侧入式雨水斗Ⅰ型图A.9 重力流雨水斗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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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 流量和斗前水深试验装置
图B.1 流量和斗前水深试验装置图试验步骤: 1 测定最大流量和对应的斗前水深:将节流阀开至最大,启动水泵,缓慢加大供水流量,直到雨水斗达到满管流,目测无空气通过透明管段,当继续加大流量,测试水槽内水位迅速上升时,应逐渐减小流量,直到水位稳定且目测无空气通过透明管段为止,此时的流量和斗前水深即为雨水斗的最大流量和对应的斗前水深。 注:在溢流水位高度250m范围内,重力流雨水斗系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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