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 导轨系统的总则 5.7.1.1 通则 运载装置、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系统应由导靴、导轨或类似的装置组成。该系统应能: a) 防止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出轨; b) 保证运载装置与对重(或平衡重)在运行路径上而不会与其他部件碰撞; c) 确保运载装置与安装在井道内的其他部件(如门锁装置、开关等)之间的正确的位置
在仅载货电梯交付使用前,制造商应进行相关的试验,以确保仅载货电梯的正确生产和组装,从而检查所提供的所有装置均已安装且运转正常。这些试验应在使用的现场完成。 尤其应检验: a) 所有极限开关的正确功能; b) 所有控制装置的正确功能; c) 限速器在特定范围内的功能(如果有); d) 安全钳的功能(如果有);
7.2.1 总则 制造商应为每台仅载货电梯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书,该使用维护说明书应按照GB/T 18775有关要求编写。7.2.2 使用维护说明书的内容 制造商为用户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见GB/T 15706.2-2007第6章)。 7.2.2.1 一般信息 a)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b) 生产日期; c)
在申请预审核时所提交的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资料,尤其是由制造商所提供的资料。 a)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b) 仅载货电梯序列号; c) 仅载货电梯型号、额定载重量及额定速度; d) 仅载货电梯行程、服务层站数; e) 运载装置和对重(或平衡重)的质量; f) 进入机器空间的通道型式(见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