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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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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5.1 一般规定
5.1.1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按制定的节能改造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应包括外墙、外窗、户门、不封闭阳台门和单元入口门、屋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地面、供暖房间与非供暖房间(包括不供暖楼梯间)的隔墙及楼板等。5.1.2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时,不得随意更改既有建筑结构构造。5.1.3 外墙和屋面节能改造前,应对相关的构造措施和节点做法等进行设计。5.1.4 对严寒和寒冷地区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应同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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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严寒和寒冷地区围护结构
5.2.1 严寒和寒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后,其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的有关规定。5.2.2 严寒和寒冷地区,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时,应优先选用外保温技术,并应与建筑的立面改造相结合。5.2.3 外墙节能改造时,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宜采用内保温技术。当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无法施工或需保持既有建筑外貌时,可采用内保温技术。5.2.4 外墙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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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
5.3.1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的规定性指标的有关规定。5.3.2 既有居住建筑外墙进行节能改造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建筑的类型和使用功能、建筑现有的立面形式和建筑外装饰材料等,确定采用外保温隔热或内保温隔热技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剪力墙应进行外墙保温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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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夏热冬暖地区围护结构
5.4.1 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的规定性指标的有关规定。5.4.2 既有居住建筑外墙改造时,应优先采取反射隔热涂料、浅色饰面等,不宜采取单纯增加保温层的做法。5.4.3 既有居住建筑的平屋面宜改造成坡屋面或种植屋面;当保持平屋面时,宜采取涂刷反射隔热涂料、设置通风架空层或遮阳等措施。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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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要求
5.5.1 采用外保温技术对外墙进行改造时,材料的性能、构造措施、施工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有关规定。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包覆门窗框外侧洞口、女儿墙、封闭阳台栏板及外挑出部分等热桥部位,并应与防水、装饰相结合,做好保温层密封和防水。5.5.2 采用外保温技术对外墙进行改造时,外保温施工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侧管道、线路应拆除,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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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严寒和寒冷地区集中供暖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
6.1 一般规定 6.2 热源及热力站节能改造 6.3 室外管网节能改造 6.4 室内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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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供暖系统的热力站输出的热量不能满足热用户需求的,应改造、更换或增设热源设备。6.1.2 供暖系统的锅炉房辅助设备无气候补偿装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锅炉集中控制系统和风机变频装置等时,应根据需要加装其中的一种或多种装置。6.1.3 燃煤锅炉不能采用连续供热辅以间歇调节的运行方式,不能实现根据室外温度变化的质调节或质、量并调方式时,应改造或增设调控装置。6.1.4 燃煤锅炉房无燃煤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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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热源及热力站节能改造
6.2.1 热源及热力站的节能改造可与城市热源的改造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热源及热力站的节能改造应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可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相关规定。6.2.2 更换锅炉时,应按系统实际负荷需求和运行负荷规律,合理确定锅炉的台数和容量。在低于设计运行负荷条件下,单台锅炉运行负荷不应低于额定负荷的60%。6.2.3 热力站供热系统宜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根据室外气温和室温设定等变化,调节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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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室外管网节能改造
6.3.1 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前,应对管道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查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室外管网应杜绝漏水点,供热系统正常补水率不应大于总循环流量的0.5%。室外管网上的阀门、补偿器等部位,应进行保温;管道上保温损坏部位,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进行修补或更换。维修或改造后的管网保温效率应大于97%。6.3.2 室外管网改造时,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当热网的循环水泵集中设置在热源或二级网系统的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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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室内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
6.4.1 当室内供暖系统需节能改造,且原供暖系统为垂直单管顺流式时,应改为垂直单管跨越式或垂直双管系统,不宜改造为分户水平循环系统。 6.4.2 室内供暖系统改造时,应进行散热器片数复核计算和水力平衡验算,并应采取措施解决室内供暖系统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失调。 6.4.3 室内供暖系统改造应设性能可靠的室温控置装置,每组散热器的供水支管宜设散热器恒温控制阀。采用单管跨越式系统时,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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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施工质量验收
7.1 一般规定 7.2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 7.3 集中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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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后,应进行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 7.1.2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质量验收应有业主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设主管部门的代表参加。 7.1.3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并应按照验收项目、验收内容进行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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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
7.2.1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提交有关文件和记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复核资料等应完整齐全; 2 材料和构件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 3 材料和构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提交相应的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4 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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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集中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工程
7.3.1 建筑设备施工质量验收应提交有关文件和记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暖系统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复核资料等应完整齐全; 2 供暖系统设备、材料、配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应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 3 设备、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设备、材料、配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要求,并应提交相应的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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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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