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Rules for 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fire accidentGA/T 1270-20152015-09-28发布 2015-09-2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 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
GB/T 5907(所有部分)、GA 502、GA 83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灾现场 fire scene
发生火灾的区域和留有与火灾原因有关的痕迹、物证的场所。
3.2 火灾物证 physical evidence of fire scene
火灾现场中提取的,能有效证明火灾发生原因的物体及痕迹。
3.3 火灾事故技术调查 technica
5.1 发生下列火灾事故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组织开展火灾事故技术调查:
a)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b) 自动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且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c) 经过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建筑火灾事故;
d) 有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火灾事故;
e) 受灾户30户以上或省级以上文
7.1 起火场所 起火场所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起火单位和建筑概况:起火场所权属、使用等主体情况,总平面布局,建筑层数、高度、面积、结构、使用功能,有无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火灾危险性与危害性等; b) 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情况; c) 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的实际情况:耐火等级、建筑物开口、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车通道、登高扑救面、消防救援场地、
8.1 火灾技术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a) 前言:调查的目的、组织情况、简要过程及主要调查建议,调查组人员组成;
b) 火灾概况:报警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单位或场所,过火面积、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情况,起火 原因;
c) 技术调查情况:起火单位或场所概况,火灾发生发展过程,灭火救援及战勤保障情况,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情况,政府及部门消防监督管理情况等;
d) 火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