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订阅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7.9 水旋澄清池
7.9.1 水旋澄清池宜用于中、小型工程的高浊度水处理,可适应低温、低浊和原水水质的变化。当投加聚丙烯酰胺和普通混凝剂,且进水含沙量为60kg/m³~80kg/m³时,出水浊度可小于20NTU。7.9.2 水旋澄清池的主要设计参数应通过试验或参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当无参考资料时,可按表7.9.2的数值选用。表7.9.2 水旋澄清池主要设计参考数值 7.9.3 当采用两种
2024-12-6 09:46
7.10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
7.10.1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宜用于原水水质、水量变化较大,受占地条件限制的高浊度水处理工程的第二级澄清处理构筑物。7.10.2 泥沙外循环澄清池应采用多种药剂联合投加、快速混合、多级推流机械絮凝,高浓度悬浮絮凝层接触分离、斜管澄清合为一体,并有可调节的泥沙外循环系统。7.10.3 对泥沙外循环澄清池,聚丙烯酰胺应先投加50%在回流泥沙中,在絮凝室再投加50%,并应在混合室投加混凝剂;回流泥沙浓度
2024-12-6 09:46
8 排泥
8.1 一般规定8.2 泥沙浓缩8.3 刮(排)泥设备8.4 泥沙排除与输送8.5 吸泥船8.6 泥沙处置与利用
2024-12-6 09:46
8.1 一般规定
8.1.1 第一级沉淀(澄清)构筑物的积泥分布、积泥浓度、排泥浓度以及排泥水量与原水含沙量、沉淀方式、药剂品种、浓缩时间以及排泥方式等因素有关,应通过试验或参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8.1.2 第一级沉淀池应设置清洗池内积泥的高压水枪。8.1.3 净水厂排泥水的浓缩脱水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执行。8.1.4 当条件允许时,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排泥水;如外排时,则
2024-12-6 09:46
8.2 泥沙浓缩
8.2.1 沉淀(澄清)构筑物的泥沙浓缩时间不宜小于1h。其积泥量可按下式计算: 8.2.2 沉淀(澄清)构筑物泥沙浓缩区的泥沙平均浓度与进水含沙量、浓缩时间、药剂品种和投加剂量等有关,可从泥沙沉降试验曲线求得。当无上述资料时,在浓缩1h情况下泥沙的平均浓度,自然沉淀时可采用150kg/m³~300kg/m³,混凝沉淀时可采用200kg/m³~350kg/m³
2024-12-6 09:46
8.3 刮(排)泥设备
8.3.1 大、中型沉淀(澄清)构筑物的排泥应采用机械刮泥,不宜采用钢丝绳、皮带轮或水下齿轮传动的刮泥机械。刮泥机械可按沙峰期内连续运行设计。8.3.2 刮(排)泥设备的选用与构筑物形式、直径、积泥量等因素有关,选用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平流沉淀池宜采用行车刮泥机; 2 直径为30m~100m的圆形沉淀(澄清)池宜采用周边传动桁架刮泥机; 3 直径小于30m的圆形沉淀(澄清
2024-12-6 09:46
8.4 泥沙排除与输送
8.4.1 第一级沉淀(澄清)构筑物排泥宜采用重力排泥,且排泥管径应按非均质浆体流的流变特性进行设计。8.4.2 排泥闸门宜采用自动快开阀,并应在排泥阀前设调节、检修阀门和高压水反冲管。非界面沉降高浊度水排泥管口上,宜采用快开池底盖板阀或快开阀。8.4.3 采用穿孔管排泥的小型沉淀(澄清)池,穿孔管长度不应大于4m,管径不应小于250mm,开孔面积比宜采用80%~90%,并应设置高压水反冲洗设施。
2024-12-6 09:46
8.5 吸泥船
8.5.1 兼作预沉池的大型调蓄水池和大型平流式预沉池宜采用吸泥船排泥。吸泥船形式的选择应根据积泥量及其性质、吸泥船工作制度及其排泥浓度等因素确定,宜选用绞吸式吸泥船。8.5.2 吸泥船时间利用率可采用70%~80%,每月作业天数可按23d~25d进行计算。全年工作天数应根据原水逐月含沙量情况、气候条件和积泥容积等因素综合确定。8.5.3 调蓄水池的积泥容积应根据积泥量变化情况、吸泥船排泥量及工作
2024-12-6 09:46
8.6 泥沙处置与利用
8.6.1 沉泥处置途径的设计,应先经市场分析和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因地制宜、保护环境、技术经济可行、管理方便、可持续利用的设计方案。8.6.2 泥沙的处置宜利用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并以天然洼地、池塘、旧河道、沟谷等进行就地排放的自然处置措施为主。应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防止泥沙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水域造成二次污染或地下水位升高等不良影响。8.6.3 大中型高浊度水处理厂应建设沉泥处理设施。沉泥应经浓缩
2024-12-6 09:46
9 应急措施
9.1 一般规定9.2 水源应急措施9.3 水处理厂应急措施9.4 配水系统应急措施
2024-12-6 09:46
9.1 一般规定
9.1.1 高浊度水给水工程的应急措施应包括水源应急措施、水处理厂应急措施和配水系统应急措施。9.1.2 应急措施应以预防为主、平灾结合、安全经济、快速启动、灵活高效为原则。9.1.3 应急措施的设计任务应主要包括合理规划应急措施,合理设计旁通、超越、投加等应急接口,合理备用材料、药剂、设备、设施等,并应为应急措施的快速启动创造条件。9.1.4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对于可通过临时工程手段实施的应急措
2024-12-6 09:46
9.2 水源应急措施
9.2.1 应完善水源系统的管理机制、加强水源水系的修复和治理、消除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污染源。9.2.2 应加强水源水质、水量的远程监测预警和监控信息管理体系,并应具有提前启动备用水源、调蓄水池、减量减压供水等应急措施。9.2.3 备用水源或多水源的给水系统,应具有启用备用水源或跨片供水的转换接口和调度措施。9.2.4 界面沉降高浊度水宜采用有调蓄水池的处理流程,并应强化浑水调蓄水池的综合净化功能。
2024-12-6 09:46
9.3 水处理厂应急措施
9.3.1 水处理厂净化工艺设计宜选用留有一定缓冲余地的设计参数,并应采用“多级屏障”的处理流程和强化常规处理工艺。9.3.2 水处理厂应采取必要的应急药剂储备措施。应综合水厂重要性、水源(水厂)联合调度的方式、蓄水池容量、药剂的采购运输渠道、交通状况和应急响应的时效等因素,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储备量。9.3.3 水处理厂应配备主要应急药剂的配制与投加设施,并应配备或预留主要
2024-12-6 09:46
9.4 配水系统应急措施
9.4.1 从水厂到用户的各重要环节,应有事故供水临时切换、冲洗、排放、启动备用设施等措施。9.4.2 配水管网应设置必要的监测接口、转换接口和切换阀组。条文说明9.4.1 关于应急供水转换措施的规定。 据调查资料介绍,我国首个高浊度水给水系统突发水污染应急预案《郑州市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于2008年12月实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采取果断措施切断受污染的原水供应,及时排除输配水系
2024-12-6 09:46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
2024-12-6 09:46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9 01:30 , Processed in 0.106921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