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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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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甘建消〔2020〕383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
2024-12-4 17:25
前言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主编单位: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部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 号)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
2024-12-4 17:25
水利工程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水工专业 第三章 水机专业 第四章 电气专业 第五章 暖通专业
2024-12-4 17:25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0.1 本要点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水利工程的大中型水利枢纽、泵站、水闸及其通航设施的施工图阶段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前期各设计阶段的消防设计按各阶段相应的编制规程执行。除险加固项目可参照执行。 1.0.2 消防安全性审查是设计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建筑安全性和功能性的重要保证,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进行审查。 1.0.3 水利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应符合《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9
2024-12-4 17:25
第二章 水工专业
1 工程总体布置及建(构)筑物防火设计说明 2 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3 总体布置 4 建筑物
2024-12-4 17:25
1 工程总体布置及建(构)筑物防火设计说明
工程总体布置及建(构)筑物防火设计应在工程设计说明中有专项说明,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 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和设计范围说明。 1.0.2 建筑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 说明工程各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1.0.3 工程总体布置防火设计 1 说明枢纽相邻建筑物之间、以及与室外机电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 2 说明消防车道和救援设施设置。 1.0.4 建筑物
2024-12-4 17:25
2 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2.0.1 厂房类型划分 1 地面厂房:电机层或安装间地面能直通外部道路,且有门窗直通大气的水力发电厂厂房或泵站厂房。 2 坝内厂房:设置在挡水坝体空腔内的水力发电厂厂房或泵站厂房。 3 地下厂房:设置在地下洞室内的水力发电厂厂房或泵站厂房。 2.0.2 审查水利工程各生产场所的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火灾类别和危险等级,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其中: 1 水力发电厂厂
2024-12-4 17:25
3 总体布置
3.1 防火间距 3.1.1 审查水利工程枢纽内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审查室外主变压器场与建筑物、厂外油罐室或露天油罐的防火间距。 3.1.2 露天油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 1.2 倍。3.2 消防车道和救援设施 3.2.1 水利工程厂区内的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3.2.2 审查消防车道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0m,当道路上空有障
2024-12-4 17:25
4 建筑物
4.1 防火分区 4.1.1 审查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 主厂房和多层副厂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不限。 2 高层副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4000㎡;地下副厂房、坝内副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0㎡ 4.1.2 审查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的厂房内布置丙类的生产场所时,是否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体隔墙和耐火
2024-12-4 17:25
第三章 水机专业
1 油系统防火、消防给水及你灭火设施设计说明 2 绝缘油和透平有系统 3 消防给水系统 4 自动灭火系统及消防器材配置
2024-12-4 17:25
1 油系统防火、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说明
油系统防火、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应在工程设计说明中有专项说明,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 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和设计范围说明。 1.0.2 油系统防火 1 说明油罐布置位置和防火间距,油罐和油罐室事故排油和贮油设施。 2 油罐室、油处理室的防火分隔,疏散出口,灭火设施。 1.0.3 消防给水系统 1 消防水源的说明:包括天然水源、消防水池及消防泵和泵房设置位
2024-12-4 17:25
2 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
2.0.1 露天立式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立式油罐中较大罐直径的 40%,露天卧式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0.8m。 2.0.2 露天油罐设有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防火堤。油罐周围的下水道应是封闭式的,入口处应设水封设施。 2.0.3 室内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1.0m。 2.0.4 审查油罐室挡油槛设置。油罐室可不设专用的事故排油、贮油设施,但应设置挡油槛。挡油槛内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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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消防给水系统
3.1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3.1.1 审查消防水源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1 消防用水可由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2 消防用水水源可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仍应保证全部消防用水的需要。 3.1.2 审查消防用水量的确定。消防用水量应按以下两项灭火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 1 一个设备 1 次灭火的最大灭火用水量;(水轮发电机或电动机灭火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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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动灭火系统及消防器材配置
4.1 自动灭火系统 4.1.1 审查下列场所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 额定容量为 12.5MVA 及以上的发电机; 2 额定功率为 10MW 及以上的电动机; 3 水力发电厂布置在室外的单台容量 90MVA 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降压变电站布置在室外的单台容量 125MVA 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在严寒地区应采用其他自动灭火系统; 4 布置
2024-12-4 17:25
第四章 电气专业
1 主要电气设备防火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 2 电气设备 3 消防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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