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Standard for scenic and historic area general planningGB/T 50298-201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20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2.0.1 风景名胜区 scenic and historic area 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和管理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简称风景区。2.0.2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scenic and historic area general planning 为保护培育、合理利用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