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16
订阅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16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municipal wastewater reclamation and reuseGB 50335-201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5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2024-12-5 15:14
1 总则
1.0.1 为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符合充分利用城镇污水资源、削减水污染负荷、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景观环境用水、工业用水水源、城市杂用水、绿地灌溉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和地下水回灌用水等为污水再生利用途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1.0.3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除应符
2024-12-5 15:14
2 术语
2.0.1 污水再生 wastewater reclamation 对污水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净化,使水质达到利用要求的过程。2.0.2 城镇再生水厂 water reclamation plant 以达到一定要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出水为水源,将其净化处理,达到使用要求的水处理厂。2.0.3 高效沉淀池 high-efficiency sedimentation tan
2024-12-5 15:14
3 基本规定
3.0.1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给水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年~10年,远期设计年限宜采用10年~20年。3.0.2 应结合城镇水资源综合保护与开发,处理好城镇供水水源建设与开发利用污水资源的关系、污水处理排放与再生利用的关系,使城镇污水经过处理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后得到充分利用。3.0.3 确定再生水利用途径时,宜优先选择用水量大、水质要求相对不高、
2024-12-5 15:14
4 水源、水质和水量
4.1 水源 4.2 水质 4.3 设计水量
2024-12-5 15:14
4.1 水源
4.1.1 再生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应满足再生水生产与供给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且不应对后续再生利用过程产生危害。4.1.2 以城镇污水作为再生水水源时,其设计水质应根据污水收集区域现状水质和预期水质变化情况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的有关规定。4.1.3 以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再生水水源时,其设计水质可按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行出水水质及原设计出
2024-12-5 15:14
4.2 水质
4.2.1 污水再生利用用途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的有关规定,不同用水途径的再生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再生水用作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22的有关规定。 2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的
2024-12-5 15:14
4.3 设计水量
4.3.1 设计供水量应由再生水利用水量、管网漏损水量、未预见水量等组成。设计规模应按最高日供水量确定。4.3.2 当水源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时,最大设计规模应为污水处理厂出水量扣除再生水厂各种不可回收的自用水量,且不宜超过污水处理厂规模的80%。4.3.3 工业企业再生水用水量宜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对于已经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宜通过用户调查方法确定;对于建设期的工业企业,可依据其设计文件中的用水
2024-12-5 15:14
5 再生水厂
5.1 一般规定5.2 工艺流程5.3 混凝5.4 沉淀(澄清、气浮)5.5 化学除磷5.6 介质过滤5.7 曝气生物滤池5.8 膜生物反应器5.9 人工湿地5.10 膜分离5.11 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5.12 消毒
2024-12-5 15:14
5.1 一般规定
5.1.1 再生水厂厂址、厂区总体布置、竖向设计等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5.1.2 污水二级处理与深度处理设施同时建设时,二级处理工艺设计应同时考虑处理出水的达标排放和再生水生产对水质净化程度的要求,应强化氮、磷营养物处理程度,不宜在深度处理中专门脱氮,二级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2024-12-5 15:14
5.2 工艺流程
5.2.1 在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升级改造时,可选择增建深度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新建再生水厂时应统筹考虑污水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有机结合的工艺流程。5.2.2 依据不同的再生水水源及供水水质要求,污水再生处理可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1 二级处理出水——介质过滤——消毒; 2 二级处理出水——微絮凝—&md
2024-12-5 15:14
5.3 混凝
5.3.1 混凝剂和助凝剂品种选择及其用量,应结合所选用的污水再生处理工艺流程,根据原水混凝沉淀试验结果或参照相似条件下的再生水厂运行经验,经综合比较确定。混凝剂和助凝剂调配及投加方式,加药间及药剂仓库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药剂仓库的固定储备量可按最大投药量的7d~15d用量确定。5.3.2 投药混合可采用机械混合、水力混合或其他混合方式。混合时
2024-12-5 15:14
5.4 沉淀(澄清、气浮)
5.4.1 平流沉淀池停留时间应为2.0hm~4.0h,水平流速可采用4.0mm/s~12.0mm/s,池的长深比不宜小于10:1,长宽比不宜小于4:1,有效水深宜为3.0m~3.5m。可采用重力穿孔管排泥或机械排泥。5.4.2 升流式斜管沉淀池的表面水力负荷应为4.0m3/(m2·h)~7.0m3/(m2·h),斜管长度宜为800mm~1000mm,倾角宜采用60&d
2024-12-5 15:14
5.5 化学除磷
5.5.1 化学除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选用前置沉淀工艺、同步沉淀工艺或后沉淀工艺。 2 药剂可采用铁盐、铝盐或石灰。 3 采用铝盐或铁盐絮凝剂时,其投加量与污水中总磷的摩尔比宜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数据时,可采用1.5~3.0。 4 石灰作为絮凝剂时,宜投加铁盐助凝剂。石灰用量与铁盐用量宜通过试验确定。5.5.2 化学除磷工艺产生的化学污泥量宜通过试验或参照类似工
2024-12-5 15:14
5.6 介质过滤
5.6.1 石英砂滤料滤池、无烟煤和石英砂双层滤料滤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滤池的进水SS宜小于20mg/L。 2 均匀级配石英砂滤料滤池(V型滤池),滤料有效粒径(d10)宜为0.9mm~1.3mm,不均匀系数(K80)宜为1.4~1.6,厚度宜采用1000mm~1300mm。滤速宜为5m/h~8m/h。应设气水冲洗和表面扫洗辅助系统,表面扫洗强度宜为2L/(m2·
2024-12-5 15:14
123下一页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8 15:47 , Processed in 0.102600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