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
订阅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Standard for urban planning on earthquakeresistance and hazardous preventionGB 50413-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
2024-12-6 15:18
1 总则
1.0.1 为规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城市地震灾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05g(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1.0.3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根据城市的抗震防灾需要,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突
2024-12-6 15:18
2 术语
2.0.1 规划工作区 working district for the planning进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时根据不同区域的重要性和灾害规模效应以及相应评价和规划要求对城市规划区所划分的不同级别的研究区域。2.0.2 抗震性能评价earthquake resistant performance assess-ment or estimation在给定的地震危险条件下,对给定区域、给定用地或给定工
2024-12-6 15:18
3 基本规定
3.0.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 总体抗震要求:1)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减灾策略和对策;2)抗震设防标准和防御目标;3)城市抗震设施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抗震防灾规划要求与技术指标。2 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划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选择与相应的城市建设抗震防灾要求和对策。3 重要建筑、超限建筑,新建工程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与改造,建筑密集或高易损性城区改造,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源,避震疏
2024-12-6 15:18
4 城市用地
4.1 一般规定4.2 评价与规划要求
2024-12-6 15:18
4.1 一般规定
4.1.1 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包括: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分区,地震破坏及不利地形影响估计,抗震适宜性评价。4.1.2 对已经进行过抗震设防区划或地震动小区划并按照现行规定完成审批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城市与工作区,当按照本标准第3.0.4、3.0.6条所确定的编制要求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原有成果为基础,结合新的资料,根据本标准的规定补充相关内容。4.1.3 进行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时应充分收集和
2024-12-6 15:18
4.2 评价与规划要求
4.2.1 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分区应结合工作区地质地貌成因环境和典型勘察钻孔资料,根据表4.2.1所列地质和岩土特性进行。对于一类和二类规划工作区亦可根据实测钻孔和工程地质资料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场地类别划分方法结合场地的地震工程地质特征进行。在按照本标准进行其他抗震性能评价时,不同用地抗震类型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可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同级场地类别采取。必要
2024-12-6 15:18
5 基础设施
5.1 一般规定5.2 评价与规划要求
2024-12-6 15:18
5.1 一般规定
5.1.1 进行抗震防灾规划时,城市基础设施应根据城市实际情况,按照本章的规定确定需要进行抗震性能评价的对象和范围。5.1.2 在编制抗震防灾规划时,应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各系统的专业规划,针对其在抗震防灾中的重要性和薄弱环节,提出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和改造的抗震防灾要求和措施。5.1.3 对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的重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有关重要建筑的规定进行抗震防灾评价,制定规划要求和措施
2024-12-6 15:18
5.2 评价与规划要求
5.2.1 对供电系统中的电厂厂房、变电站及控制楼等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必要时,对甲、乙类模式可通过专题抗震防灾研究进行功能失效影响评价。 5.2.2 对供水系统中的取水构筑物、水厂、泵站等重要建筑,不适宜用地中的地下主干管线,因避震疏散等城市抗震防灾所需的地下主干管线,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必要时,对甲、乙类模式可通过专题抗震防灾研究进行功能失效影响评价。 5.2.3 对供气系统中的供
2024-12-6 15:18
6 城区建筑
6.1 一般规定6.2 评价与规划要求
2024-12-6 15:18
6.1 一般规定
6.1 一般规定 6.1.1 在进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时,应结合城区建设和改造规划,在抗震性能评价的基础上,对重要建筑和超限建筑抗震防灾、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建筑密集或高易损性城区抗震改造及其他相关问题提出抗震防灾要求和措施。 6.1.2 根据建筑的重要性、抗震防灾要求及其在抗震防灾中的作用,在抗震防灾规划时,应考虑的城市重要建筑包括:1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中的甲
2024-12-6 15:18
6.2 评价与规划要求
6.2.1 应提出城市中需要加强抗震安全的重要建筑;对本标准第6.1.2条第2款规定的重要建筑应进行单体抗震性能评价,并针对重要建筑和超限建筑提出进行抗震建设和抗震加固的要求和措施。 6.2.2 对城区建筑抗震性能评价应划定高密度、高危险性的城区,提出城区拆迁、加固和改造的对策和要求;应对位于不适宜用地上的建筑和抗震性能薄弱的建筑进行群体抗震性能评价,结合城市的发展需要,提出城区建设和改造的抗震防
2024-12-6 15:18
7 地震次生灾害防御
7.1 一般规定7.2 评价与规划要求
2024-12-6 15:18
7.1 一般规定
7.1.1 进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时,应对地震次生火灾、爆炸、水灾、毒气泄漏扩散、放射性污染、海啸、泥石流、滑坡等制定防御对策和措施,必要时宜进行专题抗震防灾研究。 7.1.2 在进行抗震防灾规划时,应按照次生灾害危险源的种类和分布,根据地震次生灾害的潜在影响,分类分级提出需要保障抗震安全的重要区域和次生灾害源点。 条文说明7.1.1 地震次生灾害是指由于地震造成的地面破坏、城区建筑和基础设施等破坏
2024-12-6 15:18
12下一页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9 05:20 , Processed in 0.242866 second(s), 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