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Discuz! Board 资源 消防规范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订阅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5.6 重症监护病区
5.6.1 重症监护宜自成一区,宜靠近手术部,并安排方便联系的通道。5.6.2 呼吸道传染病重症监护病区应采用单床小隔间布置方式,非呼吸道传染病的重症监护病区可按多床大开间和单床小隔间组合布置。5.6.3 重症监护病区应在其出入口处设置缓冲间。5.6.4 用房应包括缓冲间、重症监护病区(含多床大开间和单床小隔间)、护士站、处置室、仪器间、药品间、值班室、更衣室、卫生间、污洗间、家属等候室等。5.6
2024-12-5 11:54
5.7 保障系统
5.7.1 洗衣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衣服、被单的洗涤、消毒、烘干、折叠加工流程布置,污染的衣服、被单接受口与清洁的衣服、被单发送口应分开设置; 2 污染区应包括收件分类间、消毒灭菌间、洗涤间等,清洁区应包括洗涤间、衣单存放库房、发放室、办公室、更衣间和卫生间等; 3 污染的衣服、被单应由专门容器或专用包裹收集,在清洗加工前应先行消毒灭菌; 4 有条件的医院宜选配
2024-12-5 11:54
5.8 室内装修和其他要求
5.8.1 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墙裙、墙面、顶棚,应采用便于清扫、冲洗、消毒的材料及构造,其阴阳角宜做成圆弧半径大于30mm的圆角。5.8.2 手术室、无菌室、层流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消毒液擦洗的要求,手术室地面应采用导电或防静电地板;放射科、脑电图等用房的地面应防潮、绝缘、防静电。5.8.3 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等均应采取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2024-12-5 11:54
6 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和消防
6.1 给水 6.2 排水 6.3 热水及开水 6.4 污水、污物处理
2024-12-5 11:54
6.1 给水
6.1.1 传染病医院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6.1.2 医院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表6.1.2的规定。表6.1.2 生活用水定额注:1 医护人员的用水量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等医院常规医疗用水。 2 道路和绿化用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6.1.3 室内外给水、热水的配水干管、支管应设置检修阀门,阀门宜设在工作人员的清洁区内。6.1
2024-12-5 11:54
6.2 排水
6.2.1 传染病医院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当城市市政无雨水管道时,院区也应采用单独雨水管道系统,不宜采用地面径流或明沟排放雨水。6.2.2 传染病医院的污废水应与非病区污废水分流排放,现有传染病医院改建、扩建时,污废水应与其他污水分别收集。6.2.3 在车辆停放处,宜设冲洗和消毒设施。6.2.4 准备间、污洗间、卫生间、浴室、空调机房等应设置地漏,护士室、治疗室、诊室、检验科、医生办公室等房间不宜设
2024-12-5 11:54
6.3 热水及开水
6.3.1 热水用水量定额应符合表6.3.1的规定。表6.3.1 热水用水量定额(60℃)6.3.2 生活热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不应低于60℃。手术室等处的盥洗池水龙头应采用恒温供水,供水温度宜为30℃。6.3.3 热水系统与冷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平衡。医院热水系统的换热设备不应少于2台,当一台检修时,其余设备应能供应60%的设计用水量。6.3.4 热水进行再循环时,对于在严重传染区下游的不带水阀门的
2024-12-5 11:54
6.4 污水、污物处理
6.4.1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的有关规定。6.4.2 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的传染病门诊、病房的污水、废水宜单独收集,污水应先排入化粪池,灭活消毒后应与废水一同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并应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6.4.3 传染病医院内含有病原体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焚烧处理。手术中产生的医疗污物应就地或集中消毒处理。6.
2024-12-5 11:54
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7.1 一般规定 7.2 非呼吸道传染病区 7.3 呼吸道传染病区 7.4 负压隔离病房
2024-12-5 11:54
7.1 一般规定
7.1.1 传染病医院各部门的温度、湿度在设置空调系统时,应符合表7.1.1的要求。表7.1.1 主要用房室内空调设计温度、湿度7.1.2 位于采暖地区的无空调系统的传染病医院,应设集中采暖。采暖方式宜设置散热器采暖。各种用房室内采暖设计计算温度应满足表7.1.2的规定。表7.1.2 主要用房室内采暖设计温度7.1.3 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7.1.4 医院内清洁区、半污染区、污
2024-12-5 11:54
7.2 非呼吸道传染病区
7.2.1 非呼吸道传染病的门诊、医技用房及病房最小换气次数(新风量),应为3次/h。7.2.2 污染区房间应保持负压,每房间排风量应大于送风量150m³/h。条文说明7.2.1 对于非呼吸道传染病,主要考虑人员舒适和气味控制的新风量,建议最小换气次数3次/h。在冬季较温暖、夏季凉爽地区,换气次数可增加。7.2.2 非呼吸道传染病区也需要通过风量差来控制污染区气味等。
2024-12-5 11:54
7.3 呼吸道传染病区
7.3.1 呼吸道传染病的门诊、医技用房及病房、发热门诊最小换气次数(新风量),应为6次/h。7.3.2 建筑气流组织应形成从清洁区至半污染区至污染区有序的压力梯度。房间气流组织应防止送、排风短路,送风口位置应使清洁空气首先流过房间中医务人员可能的工作区域,然后流过传染源进入排风口。7.3.3 送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上部。病房、诊室等污染区的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下部,房间排风口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100m
2024-12-5 11:54
7.4 负压隔离病房
7.4.1 负压隔离病房宜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最小换气次数应为12次/h。7.4.2 负压隔离病房的送风应经过粗效、中效、亚高效过滤器三级处理。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后排放。7.4.3 负压隔离病房排风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应安装在房间排风口处。7.4.4 每间负压隔离病房的送、排风管上应设置密闭阀。7.4.5 负压隔离病房的通风系统在过滤器终阻力时的送排风量,应能保证各区压力梯度要求。有条
2024-12-5 11:54
8 电气
8.1 供配电设计 8.2 照明设计 8.3 线路选型及敷设 8.4 防雷及接地
2024-12-5 11:53
8.1 供配电设计
8.1.1 传染病医院的下列部门及设备除应设计双路电源外,还应自备应急电源: 1 手术室、抢救室、急诊处置及观察室、产房、婴儿室; 2 重症监护病房、呼吸性传染病房(区)、血液透析室; 3 医用培养箱、恒温(冰)箱,重要的病理分析和检验化验设备; 4 真空吸引、压缩机,制氧机; 5 消防系统设备; 6 其他必须持续供电的设备或场所。8.1.2 手术室、抢救室、重
2024-12-5 11:53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4-29 00:27 , Processed in 0.107536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