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5.1.2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c) 安全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d) 室内仓储场所是否设置办公室、员工宿舍; e) 物品入
5.2.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可利用场所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5.2.2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 有无吸烟和遗留火种现象; c) 进入库区的车辆有无违章; d) 装卸作业有无违章; e)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3.1 仓储场所对在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5.3.2 仓储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b)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c) 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
5.4.1 消防档案要求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依法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b)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c)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5.4.2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