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 高耸结构拉弯和压弯构件的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执行。 5.6.2 单圆钢管或多边形钢管塔径厚比D/t不宜大于400,单管塔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中压弯构件的有关公式进行强度和稳定验算外,尚应进行局部稳定验算。单管塔受弯时,考虑到管壁局部稳定影响,当验算弯矩作用平面内稳定时,其设计强度f应乘以修正系数μd。μd应按公式(5.6.2-1)~公式(5.6.2-4)计算。当径厚比D/t大于公式(5.6.2-1)~公式(5.6.2-4)规定范围时,应按本标准附录C计算单管塔局部稳定。
条文说明
5.6.2 原标准条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原标准条文规定单管塔受弯时,其轴压应力占最大应力值控制在5%以内,且仅给出Q235和Q345两种钢材,使得公式应用受到限制。本次修订增加了Q390和Q420钢材强度修正系数的计算方法。
单管杆塔对刚度要求较低,按径厚比 本条文规定单管塔径厚比不宜大于400,是基于原标准及目前单管塔应用情况确定的。 本条文中多边形钢管一般为8边形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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