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反应器因催化剂波动产生的振动荷载,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催化装置、MTO装置的反应器、再生器内因催化剂波动产生的振动力,可仅在正常操作工况下考虑其对框架任意水平方向的作用,并可按静力荷载作用于催化剂重心处;振动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Fnk一一反应器或再生器内因催化剂波动产生的水平振动力标准值(N); mn——反应器或再生器内的催化剂质量(kg); g——重力加速度,应取9.81m/s2。 7.3.2 计算再生斜管和待生斜管的推力时,应按正常操作和设备安装两种不同的荷载工况分别取值。塔型设备支架结构计算时,应考虑管道及附属设备的偏心作用。 条文说明
7.3.1 化工装置中部分反应器的振动力比规范条文第7.3.1条规定的值大,设计时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该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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