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 水系统分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系统分项验收应按管道系统、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分别进行。 2 分项验收中需特别试验时,应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承担试验工作,或由监理人员参加试验工作。 3 应验收下列文件: 1)纯化水系统工艺流程图; 2)纯化水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 3)电控系统原理图; 4)电气接线图; 5)管线走向图; 6)清洗和消毒记录。 7.6.2 水系统分项验收应包括以下主控项目: 1 管材、管件及其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文件、记录。 检验数量:全部。 2 管材、管件、阀门等组对时,应做到内外壁平齐,对不锈钢管、PVDF管组对间隙相差不得大于0.2mm;非金属管相差不大于1mm;承插间隙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平板尺、塞尺量并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抽查30%,至少1个系统。 3 焊接样品的检验数据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部。 4 承压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并保持30min不泄漏。 5 纯化水系统应同时开放最大数量配水点达到额定流量,循环系统达到设计循环流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部。 6 热水管道应在工作温度流动下试验,并保持30min不泄漏。 检验方法:现场试压试验。 检验数量:抽查30%,至少1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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