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waste water and exhaust treatment engineering of the electronics industry GB51137-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2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37-2015,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30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和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管道、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风管、电气工程、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溪路888号,邮政编码:21407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中瑞电子系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 昆山仕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梁中文 杨良生 施红平 吴建华 赵建华 杜胜利 刘华恩 熊墨臣 李洪伟 田宇鸣 李晓波 谢翠华 顾雪峰 薛长立 闫诗源 郑秉孝 陈思源 张悦 袁朝阳 华卫群 孙仕兵 袁志刚
主要审查人:王凌旭 朱纮文 王元光 张国兴 王同成 朱海英 朱浩南 王旭 徐景娟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1137-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9月30日以第92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检测、计量、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制订出本规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出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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