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10.5.1 监控设备安装应牢固、端正,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0.5.2 监控设备的接地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0.5.3 拼接屏的拼接缝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10.5.4 模拟屏、拼接屏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0.5.5 拼接屏之间的亮度、色彩不应存在明显色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5.6 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安装应牢固稳定,云台转动应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10.5.7 自动跟踪监视器应反应灵敏,移动及时、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10.5.8 机柜、箱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9.5.6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5.3 本条规定需检查全部组态界面,保持在接缝处没有重要信息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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