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industrial metallic piping GB 50184-2011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7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84-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5(4)、8.5.2(2)、8.5.4(2)、8.5.7(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184-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删除了不适用范围。 2.增加了术语一章。 3.删除了对工程“优良”等级的评定规定,将检验项目修改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4.删除了分项工程中对允许偏差抽检点实测值的量值规定。 5.增加了斜接弯头、焊制翻边接头、支吊架制作的通用质量验收规定。 6.增加了支管与主管的焊接连接、法兰角焊缝的有关质量验收的规定。 7.增加了锆材有色金属管道、加套管和阀门安装通用的质量验收规定。 8.增加了管道焊缝的检查等级划分的规定及焊缝表面无损检测、焊缝射线和超声波检测技术等级的质量验收规定。 9.补充了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的相关质量验收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政编码:0500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 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工程总公司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管道铁路工程公司 吉林化工学院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阿美科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夏节文 张永明 杨惠 胡忆沩 朱宇 李功福 张永光 孔会 单承家 赵红梅 芦天 颜祖清 主要审查人:李柏年 戈兆文 徐明才 谭梦君 李天光 李信浩 王新建 吉章红 王建生 李洪波 武振平 孙韵 张西民 汤志强 蒋桂英 余月英 陈鸿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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