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ode for technical of video display system engineering GB 50464-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0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64-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4)、4.2.3(5)、5.2.3(1、5、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多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吸取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7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分类和分级,视频显示系统工程设计,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施工,视频显示系统试运行和视频显示系统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1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北京奥特维科技开发总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世纪伟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彩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巴可利亚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利亚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芳 钟景华 张旭 张文才 陈琪 黄春 张雁鸣 潘凯群 朱保华 谢宏 林松 谭连起 华明 徐文学 郑典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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