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LED视频显示系统的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根据使用环境分为室内型显示系统和室外型显示系统。 2 可根据显示颜色分为单基色显示系统、双基色显示系统和全彩色(红、绿、蓝三基色)显示系统。 3.1.2 LED视频显示系统可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LED视频显示系统的性能和指标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各级LED视频显示系统的性能和指标
条文说明
3.1.1 该条给出了LED视频显示系统按使用环境和按显示颜色分类最基本的两种分类方法。LED视频显示系统还可按使用功能、基本发光点直径或像素中心距、LED封装形式、安装结构等分类。 3.1.2 根据不同用户的需要,构成系统的机械性能、光电性能达到的指标参考《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 11281中的LED显示屏测试方法,本条制定了分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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