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初步验收组织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组成,并应根据设计任务书和工程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7.2.2 初验内容应包括对系统试运行报告进行审查;对照设计任务书和正式设计文件,对安装设备的数量、型号、原产地进行核对;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进行复核;对系统功能、效果进行检查。 7.2.3 初验后验收组应出具初验报告。初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系统试运行概况,对安装设备的数量、型号、原产地进行核对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结果,对系统功能、效果的主观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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