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按正式设计文件施工的工程。 2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建设单位认可。 3 初验合格。 7.3.2 工程正式验收前,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向工程验收小组提交下列资料: 1 设计任务书。 2 工程合同。 3 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及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深化设计意见。 4 正式设计文件、相关图纸资料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5 系统试运行报告。 6 工程竣工报告。 7 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 8 工程竣工核算报告。 9 工程初验报告(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10 工程检验报告。 7.3.3 验收组织与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其相关管理部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第三方验收机构,成立工程验收小组。 2 验收机构应对照设计任务书、合同、相关标准以及正式设计文件,对工程作出正确、公正、客观的验收结论。 3 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对设计、施工单位根据验收结论写出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整改措施,验收机构应配合工程建设单位督促、协调落实;验收未通过的工程,验收机构应在验收结论中明确指出问题与整改要求。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