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在型钢轧钢工程建设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环保节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型钢轧钢工程设计。 1.0.3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2004年1月1日我国实施《中国钢铁工业生产统计指标体系》,有关钢材品种的分类见表1: 表1 2004年《体系》钢材品种分类
参照上述钢材品种分类,本规范包括的产品为:棒材、钢筋、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钢轨。 1.0.2 本规范范围内的钢材为热压延加工钢材,加工方式为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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