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 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及电容值; 3 电容测量; 4 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 5 冲击合闸试验。 18.0.2 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应采用2500V兆欧表,750kV电压等级的应采用5000V兆欧表,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绝缘电阻应在二极间进行; 2 并联电容器应在电极对外壳之间进行,并应采用1000V兆欧表测量小套管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均不应低于500MΩ。 18.0.3 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及电容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得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2 耦合电容器电容值的偏差应在额定电容值的-5%~+10%范围内,电容器叠柱中任何两单元的实测电容之比值与这两单元的额定电压之比值的倒数之差不应大于5%;断路器电容器电容值的允许偏差应为额定电容值的±5%。 18.0.4 电容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容器组,应测量各相、各臂及总的电容值。 2 测量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GB/T 11024.1的规定。电容器组中各相电容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1.02。 18.0.5 并联电容器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并联电容器电极对外壳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应符合表18.0.5的规定; 2 当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不符合表18.0.5的规定时,交接试验电压应按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的75%进行; 3 交流耐压试验应历时10s。 表18.0.5 并联电容器电极对外壳交流耐压试验电压(kV)
注:斜线下的数据为外绝缘的干耐受电压。 18.0.6 在电网额定电压下,对电力电容器组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3次,熔断器不应熔断。 条文说明
18.0.1 新增“电容测量”试验,删除了原条款“耦合电容器的局部放电试验”。 18.0.2 新条文要求绝缘电阻均应不低于500MΩ。 18.0.3 第1款中“测得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是参照《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GB/T 19749-2005及《高压交流断路器用均压电容器》GB/T 4787-2010制订的。 对浸渍纸介质电容器,tanδ(%)不应大于0.4;浸渍与薄膜复合介质电容器tanδ(%)不大于0.15;全膜介质电容器tanδ(%)不大于0.05,在《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抗器 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GB/T 17886.1-1999、《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GB/T 11024.1-2010及《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一部分:总则》GB/T 6115.1-2008中,也有这些规定。上述数据必要时也可供参考。 第2款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GB/T 19749-2005第2.3.2条的规定:“电容偏差:测得的电容对额定电容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5%~+10%,叠柱中任意两单元的电容之比对这两单元的额定电压之比的倒数之间相差应不大于5%。注:对于电容分压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制造方可以要求较小的电压比偏差,其值应按每一具体情况下的协议确定。” 18.0.4 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GB/T 11024.1-2010第7.2条规定的电容偏差为: “对于电容器单元或每相只包含一个单元的电容器组,-5%~+5%; 对于总容量在3Mvar及以下的电容器组,-5%~+5%; 对于总容量在3Mvar以上的电容器组,0~+5%。 三相单元中任何两线路端子之间测得的电容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比不应超过1.08。 三相电容器组中任意两线路端子之间测得的电容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比不应超过1.02。” 18.0.5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抗器 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GB/T 17886.1-1999、《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GB/T 11024.1-2010、《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一部分:总则》GB/T 6115.1-2008和《高压交流断路器用均压电容器》GB/T 4787-2010中规定:“现场验收试验时的工频电压试验宜采用不超过出厂试验电压的75%”;“现场验收试验电压为此表(即工厂出厂试验电压标准表)的75%或更低”。工厂出厂试验电压标准表参考《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 311.1-2012,并且取斜线下的数据(外绝缘的于耐受电压),因此,本条规定“当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不符合本标准表18.0.5的规定时,交接试验电压应按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的75%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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